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如何改進通關便利化
國際商務論壇
作者:楊素琳
近兩年來,我國海關加大改革力度,減少了許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擴大了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的區域,與中國香港、韓國啟動了AEO地位互認政策,區域通關一體化政策從無到有,無紙化通關政策惠及大部分企業。這些改革為我國與東盟各國開展通關便利化建設,也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和借鑒。
一、我國通關便利化政策建設現狀
(一)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政策已在港澳台實施
2004年1月,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CEPA港澳》),內地與港澳就原產地證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以及加強雙方監管合作方麵采取聯網核查的方式進行管理,並通過專線將原產地證書信息以電子數據方式傳送給海關總署。2014年4月,為進一步便利《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ECFA)項下的貨物通關,海峽兩岸海關電子信息交換係統正式上線運行,實時傳輸經兩岸海關驗核的ECFA項下貨物原產地數據。貨物通關時,企業所持的ECFA原產地證書與海關的電子數據比對成功就可以便捷享受ECFA協定稅率。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政策能有效遏製不法份子以涉稅商品冒充零關稅商品申報而逃稅,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還能節約海關審單時間,從而提高貨物通關效率。
(二)AEO地位互認政策穩步啟動
AEO全稱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中文意思是經過認證的經營者。世界海關組織(WCO)在《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中這樣定義AEO:以任何一種方式參與國際貨物流通,並被海關當局認定符合世界海關組織(WCO)或相應供應鏈安全標準的一方,包括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中間商、分銷商、承運商、理貨人、倉儲業經營者、口岸和機場、貨站經營者、綜合經營者和報關行。我國海關積極實施《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2011年1月1日施行《中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信用辦法》)。《信用辦法》在《中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基礎上,將海關管理的企業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四類。
經認證的企業,即原來的AA類和A類管理的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領取《認證企業證書》,即AEO證書。2013年6月,中韓兩國海關簽署了《中國海關總署和大韓民國關稅廳關於中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製度與大韓民國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認證企業製度的互認安排》,2014年4月1日起實施;2013年10月,內地海關和香港海關簽署了《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關於〈中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與〈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的互認安排》,2014年9月1日起全麵實施。《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中國海關依法開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海關的AEO互認,並給予互認AEO企業相應通關便利。
(三)區域通關一體化政策在全國範圍鋪開
海關總署為落實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廣東地區、絲綢之路經濟帶、東北地區等區域協同發展的國家戰略,為企業創造更加寬鬆的進出口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從2014年7月1日開始,先後開展京津冀海關、長江經濟帶海關、廣東地區海關、絲綢之路經濟帶海關、東北地區海關的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到2015年5月1日,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已覆蓋全國,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擇向貨物實際進出境地海關、經營單位注冊地海關或者直屬海關集中報關點辦理貨物的進出口申報、繳納稅費、配合查驗和提貨裝貨等通關手續,自主選擇轉關、口岸清關、“屬地申報、屬地放行”、 區域通關一體化、“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等任何一種通關方式。
(四)無紙化通關政策惠及大部分企業
無紙化通關是我國海關利用中國電子口岸及海關信息化管理係統的功能,改變以往進出口企業向海關遞交書麵報關單及隨附單證辦理通關手續的做法,直接對企業聯網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進行無紙審核、驗放處理的一種現代化通關模式。我國海關無紙化通關試點工作從2012年8月1日啟動以來,企業通關效率明顯提高。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成效,海關總署在前期無紙化通關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分別在2013年5月和2014年4月兩次擴大試點範圍,最終把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海關的全部通關業務現場,轉關貨物、“屬地申報、屬地放行”貨物、快件、郵運貨物等貨物也已被列入無紙化通關範疇。今後,無紙化通關改革的重心工作是簡化報關單證,比如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等隨附單證在進出口申報環節可不向海關提交,海關審核需要時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