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與做法(1 / 3)

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與做法

外貿業務探討

作者:曹愛玲 龔誌強 沈立

一、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現狀與特點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新興產業在全球範圍的異軍突起,改變了中國對外貿易的產業鏈布局,正在成為中國對外貿易新的增長方式。據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約為1.6萬億元,2012年約為2萬億元,2013年突破3.1萬億元,2014年達到4萬億,到2016年將增至6.5萬億元,年均增速接近30%。

2012年,國家發改委和海關總署開展了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工作,確定了上海、重慶、寧波、鄭州、杭州5個試點城市;2014年,哈爾濱也成為試點城市;2015年,國務院又批準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雖然試點和試驗區正在逐步擴大跨貿進口量,但目前通過這一途徑入境的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仍隻占總量非常小的比例。事實上,通過郵寄、快遞途徑仍是跨境電子商務最終實現的重要途徑。目前入境郵寄物和快件大部分是跨境電商物品,約占總量的70%-80%。由於跨境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近幾年入境郵寄物數量呈逐年大幅度遞增之勢。

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作為跨境電子商務形式之一,其貿易內容、物流途徑、物品性質等不同於傳統國際貿易和個人自用的非貿易物品,與通過保稅物流園區途徑跨境電子商務也存在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其一,與傳統國際貿易區別。傳統的國際貿易過程長、流程複雜、風險高,貿易內容多涵蓋於大宗商品、精密儀器、稀缺物資等,罕見於小件低值品。而郵寄途徑跨境電子貿易內容呈碎片化,訂單由大變小、速度由慢到快、交易由線下轉為線上。如郵寄的內容多為個人日用品、跨境郵寄物流時間為10-15天,比傳統貿易的幾個月物流時間縮短很多。

其二,與保稅跨境電子商務區別。保稅途徑跨境電子商務運行模式為B2B或B2B2C,而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應為B2C2C或C2C的模式。兩者根本區別在於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全部在線上完成,而保稅途徑跨境電子商務部分環節在線下完成。

其三,與非貿易物品區別。傳統的國際郵寄物大多屬於信件、小包裹等個人自用物品,按商檢法規定,應歸類為樣品、禮品等非貿易性物品。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物品應屬於貿易物品,但由於其沒有明顯異於其他郵寄物的信息特征,很容易在考察論證時被忽視。如個人通過亞馬遜等電商平台在美國等地郵購的商品,就屬於貿易性質的物品。

二、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存在的風險問題

郵寄途徑跨境電子商務在帶動電商、物流、金融等企業發展,給消費者帶來便利和實惠的同時,也存在著巨大的風險。這其中包括產品質量風險、國門檢疫風險、部門職能風險、法律盲區風險等。

(一)產品安全風險

首先,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層出不窮。紙尿褲、奶粉、保健品、皮具、服裝等大量商品通過郵寄途徑進入消費者手中,這其中充斥著大量假冒偽劣商品。以進口嬰幼兒奶粉為例,跨境網購打破了傳統的海外供貨商到中間商,再到國內最終消費者的貿易鏈條,直接形成對傳統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的突破,實現了從海外供貨商直接麵對國內終端消費者的交易模式。在這一過程中,作為口岸執法把關的檢驗檢疫機構,對網購進口嬰幼兒奶粉的質量風險從可控轉向了失控,不法分子正是抓住監管真空這一空子,大肆在網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其次,產品售後服務無法保障。由於產品缺乏監管,且物品又來源於國外,一旦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往往陷入維修無路、投訴無門的囧進。再次,產品運輸安全問題。傳統海淘模式要經過海外購物網站、轉運公司、倉庫、快遞公司等多個環節,一旦運輸途中出現貨品被調換或者破損,往往也沒法投訴。

(二)國門檢疫風險

社會公眾對生物安全認知度不高,遵守生物安全法規的自覺度不夠,抵製和打擊郵寄途徑生物安全不法行為的社會氛圍不濃。一些個性寵物、植物繁殖材料以及各種新奇物種等禁止進境物不斷通過郵寄途徑進入我國境內,威脅我國的生態安全和農林業生產安全。檢驗檢疫部門每年從進境郵寄物中截獲大量禁止進境物,且隨著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截獲的數量呈大幅上升趨勢,據統計,2014年,全國各郵政口岸共計截獲各類禁止進境物高達2萬批,截獲數是2007年的5倍之多。截獲物品有紅豆杉、歐洲鬆、鬆柏、多肉植物等植株,香腸、臘腸、火腿、海參、牛奶、奶酪等動物產品,楓樹種子、滿天星種子、鬱金香種球等種苗及瑪卡、東哥阿裏等中藥材。大量違禁物品通過郵寄途徑湧入國內,給國門生物安全造成巨大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