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死刑與肉刑刑具(7)(1 / 3)

正德年間宦官首領劉瑾專權,禦杖的刑罰更為酷烈。正德元年(1506),劉瑾把大學士劉健、謝遷趕出京師,激起士人共憤,給事中艾洪、南京給事中戴銑、禦史薄彥徽等21人,或獨自署名,或數人聯名,上疏請求保留劉、謝二人,同時彈劾劉瑾和另外兩名宦官馬永成、高鳳。劉瑾在武宗麵前添油加醋地進讒言,請得聖旨,將這21人全部逮捕,各用禦杖杖打三十。其中戴銑受刑最重,當時即死於杖下。禦史蔣欽三次上疏,三次被杖打,每次杖責三十,第三次受杖打後過了三天即死於獄中。明朝著名的思想家王守仁當時任兵部主事,也上疏救戴銑,劉瑾假傳聖旨,把他禦杖五十,打得死去活來,之後又把他貶官到貴州龍場驛丞,把他放到一個最苦的地方去受罪。

劉瑾施行的禦杖,其狠毒超過了前代。成化以前,朝臣被禦杖責打時都不脫衣褲。從劉瑾開始,朝臣遭禦杖責打時都要脫去衣褲,這樣,輕者傷勢加重,重者就丟了性命。劉瑾用的行刑的校尉都是經過專門訓練的。訓練的辦法是,先用皮革包裝紮成兩個假人,一個裏麵裝上磚塊,另一個外麵裹一層紙。用禦杖打裝磚塊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輕,但打開皮革一看,裏麵的磚塊已全部破碎;打包紙的假人時,看上去下手很重,便連紙也打不破,練到這種程度,他才能被選用為執行禦杖的打手。這樣,在行刑時就可以隨心所欲,如果想把人打死,就用打包磚塊人的方法;如果想照顧誰,就用打包紙人的方法。不知底細的旁觀者,根本看不出一點兒破綻。

劉瑾挖空心思,利用禦杖殘害忠良,但他自己搬磚砸自己的腳,他最後也受到了禦杖的懲罰。正德五年(1510),宦官張永告發劉瑾謀反,錦衣衛指揮劉琿按照常規,將劉瑾在午門外用禦杖杖責後淩遲處死。劉瑾作惡多端,終於自食其果。

劉瑾死後,禦杖的使用並沒有減少,其他宦官把持朝政時,迫害異己勢力的殘酷手段比劉瑾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德十四年(1519)春天,宦官江彬鼓動武宗南遊,群臣紛紛上疏勸諫武宗不要聽信江彬的奸佞之言,使天下勞民傷財。武宗大怒,傳旨將上疏進諫的兵部郎中黃鞏、兵部員外郎陸震等數人下詔獄,將修撰舒芬等146人在午門外罰跪五天。舒芬這幫人跪完五天後,武宗又下令在午門將他們施行禦杖杖責,每人三十大棍。江彬見大臣們都彈劾他,非常惱怒,授意校尉從重用禦杖責打。這些溫文爾雅的文職官員,哪裏受得過這般酷刑?行刑時慘叫聲響徹皇宮內外,情景十分恐怖。舒芬被禦杖後,奄奄一息,抬回翰林院時,掌院的官員害怕得罪江彬,不準在院中停留,舒芬哀求:“我在這裏任職,就讓我死在這裏吧!”還是不許,舒芬隻好帶著重傷,被人抬著踏上貶謫的路程。幾天後,武宗又下令將已下詔獄的黃鞏等六人予以禦杖,其中大理寺正卿周敘等三人各五十,另外三人各四十。同時被禦杖的還有姚繼岩等22人。黃鞏受杖後削職為民,遣送回原籍。陸震杖傷特別重,江彬又讓人絕其飲食,第二天他就死在獄中。工部主事何遵被棍棒打得肢體開裂,兩天後也死去。大理寺評事林公輔身體虛弱,不勝禦杖而死。行司副餘廷讚等人當時就死於杖下。這兩次被禦杖杖打的共168人,打死15人。所以壞官好當,好官難做。

時隔不久,嘉靖初年又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禦杖。事情的起因是:武宗朱厚照駕崩,他無子可以繼承帝位,於是由皇太後張氏做主,將孝宗朱祐樘的弟弟興獻王朱祐杬的兒子朱厚熜過繼給孝宗,作為嗣子,這樣他就算是武宗的弟弟,可以繼承帝位。朱厚璁就是世宗嘉靖皇帝。他即位後要稱孝宗為父,而應稱親生的父母為“本生父母”,但嘉靖登基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去掉“本生”的稱呼,並給親生父親追封皇帝的諡號。他的意思顯然是不願再做孝宗的嗣子,因此,群臣輿論嘩然,認為世宗的做法不合大禮。於是,以尚書金獻民、侍郎何孟春為首,一共計229位朝臣,一起跪在左順門進諫,勸皇帝改變主意。這就是明朝曆史上著名的“議大禮”事件。從早晨至中午,世宗兩次傳旨,眾官仍然跪地不起。嘉靖大怒,命令錦衣衛將為首者逮捕。修撰楊慎、檢討王元正等人用力搖晃左順門的門扇,放聲大哭。世宗更加憤怒,又命人把四品以下的朝臣馬理、王相、毛玉、張日韜等134人拘禁,五天後又將其中的16人在午門施行禦杖。又過四天,又將修撰楊慎等七人再杖打一次。被禦杖的134人中,共被打死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