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偉大的馬克思1835年在他的中學畢業論文《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中寫道:“在選擇職業時,我們應該遵循的主要指針是人類的幸福和我們自身的完美”,“人們隻有為同時代人的完美、為他們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達到完美”,“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而工作的職業,那麼,重擔就不能把我們壓倒”,“那時我們所享受有多大的誌向才能有多大的成就。馬克思17歲的時候就心懷全人類的幸福理想,最終成為偉大的人物。記住他對成功和幸福的理解,跟我們自己的理解對照一下,就足以明白應該如何立誌了。的就不是可憐的、有限的、自私的樂趣,我們的幸福將屬於千百萬人,我們的事業將悄然無聲地存在下去,但是它會永遠發揮作用。”隻有“那些為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才會被曆史和經驗讚美為“高尚的人”、“最幸福的人”、“最偉大的人物”,並成為“人人敬仰的典範”。這些擲地有聲的話是在160多年前從17歲的馬克思的口中說出的。他所表白的無暇胸襟,所散發的烈火般的熱情,到今天依然令人感動,催人奮進。毫無疑問,他實現了他的理想,成為了他自己所描述的、為世人所承認的偉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