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艾倫9歲的時候,生活在南達科他州祖父的農場裏。暑假裏,祖父告訴他,如果他想要額外的零用錢,可以在農場裏做點活兒來換。艾倫很高興,他喜歡騎馬放牧。可是祖父說隻有一件事還需要人手——赤手撿牧場上的牛糞餅。一般的孩子都不願意幹這樣的活兒,艾倫雖然不情願,卻還是很認真地做好了。

要做就要做得最好。具有強烈使命感的人,無論什麼條件下都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作用。敷衍的態度不僅會助長自己的散漫,也讓別人失望。一段時間後,艾倫的祖母開車來學校接他回家,對他說:“艾倫啊,祖父就要把你想要的新工作交給你了。你會擁有自己的馬匹去放牧,因為去年夏天你撿牛糞時表現得極為出色。”這是艾倫在工作上得到的第一次提升,他開心極了。一個小小的信念也因此在他心中生根發芽。後來,艾倫得到了肉鋪幫工的工作,每星期掙1美元。這活兒仍然惡心,但是他的想法很簡單:先做好,一定會得到提升的,然後就能擺脫這份工作了。果然,他後來成了年薪150多萬美元的首席執行官。再後來,艾倫·紐哈斯開始掌控全美讀者最廣、影響力最大的報紙——《今日美國》。

提起童年的生涯,艾倫隻感歎了一句:“即使你幹的是一件惡心的活兒,隻要你認真幹下去,而且盡量幹好,你十有八九也會得到提升,以後就不用再幹那樣的活兒了,這比當個無用的人無所作為地混下去要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