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有時是很不負責任的,他們沒有勇氣對孩子說“不”,是因為他們手頭還有沒完成的工作。他們為了避開孩子們的搗亂,就滿足了孩子們無理的要求。可是當我們以後發現孩子們一係列的壞習慣之後,並沒有意識到正是我們自己的放縱行為提供了他們壞習慣滋生的土壤。
“我要吃泡泡糖。”三歲的胖胖嚷嚷著。這個時候媽媽正在忙著洗衣服,說:“上次不是告訴你了,你不能吃,你總是把泡泡糖咽到肚子裏,或者是隨便亂扔。”胖胖走過來,大叫“我要吃”,並使勁拽著媽媽的衣袖。然後她使勁地在地上跺腳,並把媽媽的衣服都扔到地上。“好了,好了,給你。”忙碌的母親無可奈何地給胖胖遞過去一塊泡泡糖。
四歲的泡泡和媽媽一起去玩具店。“你喜歡什麼?”媽媽問他。“我要那個。”泡泡指了指一個塑料製成的“動力別動隊”的長劍。媽媽知道這把劍是電視“動力別動隊”裏的武器。“不,泡泡,你有了那個會天天學電視裏的畫麵,和其他的小朋友打架的。我們挑點別的玩具吧?你看積木怎麼樣?”可是泡泡開始大嚷大叫,“就是要那個、那個,別的什麼東西我都不要。”周圍的人都在看他。媽媽不好意思了,隻好說:“別叫了,小祖宗,拿上吧,走我們去交錢。”自從有了這把劍,小泡泡天天在家裏學著電視裏的場麵,喊殺啊,衝啊,有時還把小朋友當成敵人,亂比亂劃打一通。媽媽一點辦法都沒有。
許多孩子還有可能在欲望沒有得到滿足的情況下,用破壞的行為來表示他們的不滿。家長首先應該做的是維持秩序,而不是屈服於孩子們的壓力。如果沒有勇氣說“不”,不及時製止他們這種無休無止的行為,不糾正他們的這種想法,很容易使孩子們產生這樣一個認識:隻要給爸爸媽媽搗亂,就可以滿足自己的要求。
還有的家長沒有勇氣說“不”,是因為怕孩子不高興,在大庭廣眾麵前撒潑打滾,給自己丟麵子。這個時候家長們常常采取包容的態度,不能堅持自己的立場,即便明知這樣做的後果如何,也還是會滿足孩子的要求,以避免麻煩。其實沒有什麼原因使大人們必須給孩子買他們喜歡的、想要的每一個玩具。商場裏以及玩具商為了贏利,總是設計一些讓孩子們喜歡的冒險性強的玩具,但它們不一定有教育意義,有的甚至是一些教唆孩子產生破壞性行為的玩具。沒有必要每次都給孩子們買玩具,這樣會慣壞了孩子,讓他們以為要玩具是他們的權利。或者孩子會認為,如果不買就鬧,一鬧什麼都有了。
關心孩子是很重要的,但不是一味地滿足。要培養孩子們自己管理情緒的能力。但是我們做家長的常常隻是對孩子糊塗地愛,在孩子的無理要求下步步退讓,堅守不住原則的陣地,這樣反而會害了他們。我們時常都會有這樣的錯覺:以為孩子長大了就能自然而然地控製他們自己的情緒。這其實大錯特錯。世間有什麼魔法可以在長大的一瞬間突然改變孩子們的惡品性呢?沒有這樣的魔法存在,我們作為家長,不能因為怕眼前的麻煩而把這些問題全部堆積到明天。
枕邊哲理
過分的溺愛雖然是一種偉大的情感,卻會使子女遭到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