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資本項目外彙管理的難點及建議
工作研究
作者:李穎新
【摘要】2013年,我國資本項下外彙管理方式發生了根本改變,外彙局對FDI和外債業務實行登記管理。簡政放權後,外彙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本文從四方麵分析了當前外彙管理中的難點問題,並就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了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外彙管理資本項目難點建議
為了實現外彙管理方式的轉變,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2013年,國家外彙管理局印發了《外債登記管理辦法》和《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彙管理規定》,是我國外彙管理政策適應新時期經濟發展的需要,極大地方便了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加快了我國資本項目外彙管理改革的步伐。但是,一些新問題應引起我們關注。
一、外彙管理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銷後清算資金滯留境內問題
新發布的FDI業務操作指引中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基本信息登記注銷時,除到期清算注銷外,其他類型的清算注銷是不需要提供清算報告的。而主管部門關於企業清算的批準文件內容相對簡單,沒有具體的清算所得和外方權益的具體數據,外彙局隻能按照企業填寫的申請表登記清算所得處置計劃。對於外方向中方轉讓股權的業務,企業隻需要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及自身提交的變更申請表就可辦理外彙變更及注銷登記手續,企業性質就轉變為內資企業。對於股權轉讓對價是否合理,轉讓款何時彙出境外等內容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如果這部分資金不及時劃出境外,而是長期停滯留在境內,就會處於監管盲區,可能會對國內的金融市場和外彙市場秩序造成不利影響。
(二)資本金異地開戶增加了外彙檢查的難度
資本金賬戶可以在不同銀行開立多個和允許異地開戶,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企業,降低了企業的腳底成本。對於外彙檢查部門來說,通過銀行填報的結彙備案信息及非現場檢查係統中發現了資本金結彙的可疑線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如果該企業資本金賬戶在本轄區開立,外彙局實施現場檢查還比較容易,對於那些在異地開立的資本金賬戶,外彙局要核實相關業務是否合規,必然會投入一定的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使監管成本增加,監管難度加大。
(三)外商投資企業借用外債的必要性問題
按照《外債登記管理操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投注差”範圍內,可按照實際到位資本金的比例申請借用外債,外彙局隻需要對企業提交的審核材料的一致性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審核,如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就應為其辦理外債簽約登記。從實踐上看,有的外資企業辦理外債提款登記後,根本沒有結彙,在賬戶上停留一段時間後就以提前還款為由彙出境外,這種行為會導致跨境資金流動總量虛增,不利於國際收支總量的統計與監測分析。
(四)銀行代位監管履職問題
目前,外彙局隻在簽約和注銷這兩個環節對外資企業借用外債進行管理,其他業務均由外彙指定銀行來負責,履行代位監管職責。作為經營主體,“利潤最大化”是其追求的目標,因此,銀行必然會秉承“客戶第一、服務至上”的理念,把為客戶服務擺在首要位置。而作為代位監管者,銀行承擔著對業務真實性和合規性的審核職責,這種“雙重身份”必然會使銀行處於兩難境地,影響其代位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