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巧用音樂技巧,激發學生熱情(1 / 2)

巧用音樂技巧,激發學生熱情

教育教學研究

作者:陳賽鳳

摘 要: 音樂是聽覺藝術,音樂活動都是建立在“聽”的基礎上的。要讓學生對節奏、旋律、速度、力度、曲式等有更深層次的了解,教師就要發展學生的音樂聽覺,並貫穿音樂教學的整個過程。聆聽音樂是增強學生音樂理解力和欣賞力的關鍵。教學內容應圍繞聆聽興趣,從而培養和發展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力、洞察力和反應能力。

關鍵詞: 音樂教學 聆聽 聽覺訓練

要想開啟音樂之門,首先要學會聆聽。因為聆聽是通向音樂的橋梁。開啟音樂之門的鑰匙,步入音樂天地的階梯。因此,聆聽教育是音樂教學中最重要的一課。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我們的音樂教育,既不是培養歌唱家,又不是培養作曲家,更不是為了培養演奏家,而主要是培養合格的聽眾。”

“音樂是一門聽覺藝術”,在培養學生音樂感受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過程中,要引導學生傾聽音樂,逐步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積累感受與鑒賞音樂的經驗。如何在音樂教學過程中,使有效聆聽貫穿整個音樂課堂教學始終呢?

一、身體動作,喚醒音樂本能

在兒童(幼兒及小學低年級)音樂教學中,結合動作進行教學是重要的原則之一,這是由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決定的。兒童對運動的要求和欲望,可以說有著與饑渴同樣的本能要求。聽覺訓練必須有動作的參與,在音樂課堂上老師想要學生正襟危坐,要求他們坐著“專心”聽音樂是不可想象的,也是違反聽力訓練、兒童身心發展和教學原理的,節奏是音樂的靈魂。教師應引導學生結合音樂旋律與節奏進行自主的身體動作活動。

要讓學生進入樂曲激情中,首先必須激發他們對音樂的熱情,把樂曲感情化為具體的動作、節奏和聲音,達到喚醒音樂本能的目的;其次,培養對人體極重要的節奏感,建立身心和諧,使感情更細膩敏銳,使學生更健康活潑,激發想象力,強化各方麵的學習能力。身體是節奏體驗的第一位載體。跟隨音樂律動,學生會對音樂的情感、情緒有更直接的感受、想象和自主的溝通與表達。正是動作刺激了學生的運動神經,使他們體會到各種身體動作帶來的感覺,在潛移默化中了解基本的音樂要素。與此同時,跟隨音樂做動作,培養學生聽覺的專注和聽覺的“觀察”力、思維的想象力、動作的敏銳反應、自我控製和創意。

二、分層聆聽,養成聆聽習慣

聆聽是我們感知世界的重要方式,就像在音樂課上養成聆聽的習慣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聆聽是付諸聽覺的藝術,聽覺感知是欣賞音樂的必要途徑。美國學者艾倫·科在《怎樣欣賞音樂》一書中說道:“如果你要更好地理解音樂,再也沒有比傾聽更重要的了,什麼也代替不了傾聽。”習慣的力量是巨大的,隻有養成良好的聆聽習慣,才能提高學生的素質,對學生一生產生深遠的影響。可見,良好的聆聽習慣是學生學習音樂的必備習慣,教師應當在小學音樂教學過程中培養良好的聆聽習慣。音樂老師在熟悉教材的前提下,要不斷優化教學方式,利用豐富多樣的教學手段,讓學生由被動的“要我聽”變成主動的“我要聽”,使學生帶著濃厚的興趣聆聽音樂。愛因斯坦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孔子曾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培養學生樂於聆聽、養成聆聽音樂的好習慣,享受音樂,必須讓學生對所學東西感興趣,讓學生自主地學習、主動地聆聽。學生的學習興趣一旦養成,將變成學習的動力和信念,這種信念將使學生不怕吃苦、不怕挫折,敢於質疑、敢於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