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突發狀況(1 / 2)

“你在幹什麼?”明秀別著頭滿臉控訴地看著安歌放在他頭上的那隻爪子,隱隱還有些委屈。

這女人粗魯又纏人,偏偏他還不想甩掉她,莫非他欠虐?

“顯而易見。”安歌並不打算改什麼,手仍舊繼續在明秀頭上作亂,大概就是吃準了明秀那種別扭又傲嬌的性子。

“把你的爪子從我頭上拿下去,你要是再不拿下去,就別怪我代勞了。”

“不知道秀秀想怎麼代勞呢?”典型的順杆兒爬,笑容惡劣地挑釁著明秀。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緣分,兩個人認識到現在不過一個小時,相處起來卻像是多年的好友,絲毫沒有隔膜和忸怩。

安歌固執地認為這是因為明秀長了一張讓人想要欺負的臉,正好趕上她想欺負人……這不是巧了麼這不是。

總有些人、有些事,冥冥之中就有了牽連,不用強求也別想逃避。

兩個人鬧了好一會兒,眼看著廣場上的人陸陸續續往盛世娛樂那個方向過去,安歌才想起來今天自己的正經事兒。

“喂,秀秀,你也是來參加比賽的?”

“剛剛不是跟你說了,不要叫我秀秀。”明秀如臨大敵般看著安歌,真覺得安歌就是上天對他這二十多年順風順水收的利息。

“那叫什麼?小秀秀?”

“明秀。”這個名字已經夠讓他苦大仇深的了,小秀秀又是什麼鬼?

“哦,小明啊。”

“你開心就好。”明秀幹脆起身跟著人群走,不再理會安歌了。

安歌撇撇嘴,起身跟上了明秀,“小明小明,你還沒告訴我你是不是來參加比賽呢。”

在明秀身上,安歌好像把兩世肆意妄為的基因都找了回來,越是看著明秀炸毛,安歌就越想薅兩把毛。

不過最終安歌還是順利看到了明秀的號牌,安歌在他後麵二十多位。

雖說是按照打分排名,但是不是誰都有機會能有機會被打分的。

如果在演唱過程中,有兩位以上評委同時亮紅燈,選手則直接出局,隻有唱完整首歌的人,才有機會被評委和觀眾打分,參與排名。

所以兩個人中間雖然差著二十多位,也不過是半個小時左右的事兒。

該做的安歌已經做了,臨時抱佛腳顯然是不靠譜的,她沒跟其他人一樣急於在上台之前再開開嗓子,反而守在下台的地方,等著看一會兒明秀的表演。

明秀是今天第六個上台的,在他之前還沒有人能完整地唱完一首歌,安歌心裏有些焦灼。

要是之前沒有接觸,安歌會希望少一個像明秀這樣的勁敵,但是現在安歌由衷希望明秀可以成功晉級。

反而是對自己的比賽結果不那麼重視了。

明秀的衣著有些搖滾範兒,妝容和發型倒沒有多誇張,但是背著的那把電吉他還是能看出點兒端倪的。

沒有勁歌熱舞,也沒有聲嘶力竭,他唱的安靜而激烈,不帶誇張的動作修飾,所有的感情都在歌聲裏表達的淋漓盡致。

評委連連點頭,觀眾席上有些小姑娘恨不得能跑到台上互動,大聲叫著他的名字,目光落在他那張精致絕倫的臉上的時候,滿是癡迷。

明秀天生適合當偶像,外表,個性和才華,是個好料子,安歌垂眸打量了一下自己,自己又適合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