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1 / 3)

我開始研究契丹史是在1964年,當時想報考陳述先生的“東北民族曆史地理”的研究生,陳先生指定的專業教材是他所著的《契丹社會經濟史稿》,並送了我一本,我就認真地學習研究了該書。以後參加了考試,成績大約還可以,陳先生已經決定錄取我,但政審不合格,未能去成。陳先生答應收我為門外生,我開始在他指導下從事東北民族史的研究,契丹史當然也包括在內。但1977年印行我的《東北民族史稿》時,契丹史這一部分尚未完成,因此未能編入。1977年後我集中精力研究契丹史。1978年我調入遼寧社會科學院曆史所的遼金史研究室,但我仍被允許繼續研究“東北民族史”,為了配合全室的研究方向,我也把重點放在契丹史、女真史和遼金民族史。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我陸續寫了一批關於契丹史的論文,也有了一些自己的體會。如當時看到魏特夫、馮家昇寫的《遼史》,及看到日本學者普遍以為契丹族是中國以外的民族,遼朝是征服王朝的提法,感到無法認同,就先後結合契丹史,寫了幾篇批判征服王朝論的文章,並深感契丹史的研究具有國際意義。

後來參與籌建中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會,發現會名雖包括遼、金兩個斷代史,契丹、女真兩個民族史,但實際上很多人心目中,總把契丹史和遼史相混,女真史和金史相混。因此寫了一篇題為“關於契丹史、女真史研究的若幹問題”的文章,著重論述了契丹史、女真史作為民族史,和遼史、金史作為斷代史的區別。一些同行認為這對促進契丹史、女真史的研究起了積極作用。

當時,接連有學者對契丹部落的演變和契丹的婚製發表文章,因為我多次閱讀恩格斯的《家庭、私有製及國家的起源》一書,所以一看契丹族的婚製就感到它是典型的胞族外婚製,有些學者認為它是“嚴格的氏族外婚製”及“部落內婚製”,我認為都未得其實,就寫了《契丹族的胞族外婚製》一文,後發表於《民族研究》。

以後幾年又配合研究東北民族源流、東北曆史地理、東北各民族文化交流史,對契丹族的源流、契丹族的分布及建置、契丹族的考古文化和民族習俗進行了研究。

同時阜新的學者和市領導很關心契丹史研究,擬把阜新市建設為一個全國的契丹史研究中心,我作為中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會的秘書長,義不容辭,也積極協助他們多次召集國內外的學術會議,為此寫了多篇論文,並更加關注契丹史的研究。

當時就想把自己多年來對契丹史的研究心得,彙編成一本契丹史,但一直未得機會。1994年我編寫《北方民族史研究》時,就決心把契丹史列入其中作為一編。該書於1996年完成,共80萬字,契丹史約16萬字占了全書的五分之一。最後檢查時,感覺這部分契丹史寫得還不夠全麵,還不夠深入,應該再放開寫。但該書作為整個北方民族史,契丹史隻是其中十幾個民族史之一,16萬字已超額了,再擴大就與全書體例不相稱了,所以未再擴寫。但《北方民族史研究》一書排版後一直未能付印,先是由於經費困難,後來感到體例不合。2000年中國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會開會時,就將契丹史部分抽印了幾百本分發給大家,征求意見。也反饋回來一些意見,因此想抽時間寫一部《契丹通史》,一直未得其便。這次張靜同誌邀稿,就拿出該書看了一下,確實應再認真改寫一遍。但我當時正忙於《文明論》和《東北曆史地理》的修訂出版,就把修訂《契丹史》之事交給我女兒孫泓,讓她初步修改補充,待我抽出身來時再定稿。經過此番修改,認為此書還不是一本契丹全史,而隻是一本契丹民族史,重點是論述契丹民族的形成、發展和消亡。因此增加了一些章節,全書增加到近三十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