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之後,我也多了一個心眼,這個藥到底要不要吃,其實也不是我能決定的。我還是在胖女人一邊打著手機,一邊穿著鞋子準備出門的時候,在一旁插著話說:“阿姨,那個藥就連個藥名都沒有,而且傻子不吃藥,有時候也沒什麼事。是藥三分毒,要不,我們試著停幾天藥看看。我保證能看好他,不會讓他……”
胖女人還在講著電話都挺了下來,狠狠瞪著我:“你想怎麼樣?你還想害死我兒子嗎?”
“我,是不敢。”
“那就聽話!吃藥還有錯了!哼!”胖女人出門了,舅舅在外麵催促著。
我忙完家務,才去看傻子。傻子還沒有醒來,就跟昨晚一樣,睡著很沉。我蹲在床邊看著他,他很帥,如果,他能清醒過來的話……這個念頭讓我自己都覺得好笑。胖女人會選我,不就是因為,我家急著要錢,而且我年紀正好合適,而她兒子是個傻子嗎?如果傻子不再是傻子了,以他的條件,他會要我這樣的女人嗎?到時候,我就成了被趕出門的那個了。
我湊了過去,用額頭抵著他的額頭,低聲呢喃著:“我該怎麼辦?你醒過來好,還是一輩子就這麼傻著好。”
那時候,我隻是這個念頭,根本就沒有多想,我為什麼會願意留在他身旁。其實,等他媽身體好點,我年齡又沒到,他們家也沒有限製我的自由,我要是走了,他們也沒辦法。
傻子突然睜開了眼睛,這麼近的距離,讓我驚了一下。而且他那目光緊緊瞪著我,我低聲叫著了一聲:“傻子?”
他下一秒就嗬嗬傻笑著,說著你回來了你回來了。還用那沒有刷牙的嘴到處啃我,直到他的手不小心刮在我身上,讓他覺得痛的時候,才哆嗦著退了回去。他看著自己手上的傷,愣了一下之後,就開始哇哇的哭了起來。
我是花了兩個小時,才哄好了他,帶著我刷牙洗臉吃早餐。然後在一樓的沙發上給他換上手指上的藥。
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手指上的傷口。那手指頭根部,一整圈的,有一厘米這樣的高度全是血肉模糊的。
好在他拿著是那種串著鑰匙上的小刀子,不是很鋒利。要不,傷到血管還是筋骨,他這些手指頭就要不了了。就那種刀子都能出現這樣的傷口,他到底是多用力了啊?
他時不時還抽抽鼻子,我就跟哄孩子一樣,給他吹吹,安慰著他。
我也會問他,為什麼要劃傷自己。他說他不記得了。
他這麼說的時候,我就明白了,他在劃傷自己的時候,應該是清醒的時候。他的記憶是有分段的。當傻子的時候,是一份記憶,清醒過來的時候是另一份記憶。
手指頭傷了,也不能玩遊戲機,傻子在家也無聊,就非要拉著我去街上買東西。我還想著他昨天吃的藥就是給吐出來了。現在他在好幾天沒有吃藥的情況下,拉著我上街。萬一有點什麼刺激,他又做出傷害別人傷害自己的事情來怎麼辦?
但是我根本就熬不過他,下午三點多,還是帶著他一起出門去買菜了。可是他就是一個小孩子的性子,到處亂跑。以前我也不在意,他是傻子,這鎮子上的人都知道,也不會跟他計較什麼。我也會時不時拉著他的手。可是現在他的手傷了,我抓過去,他就哇哇哇大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