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眉頭皺了起來。原來他剛才在到處翻就翻這個。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竟然就在他媽媽和煙頭的眼睛前翻找著我們想要的證據來。昨天早上,我們去醫院的時候,胖女人明明就說過,她不會開車,煙頭一直都是給她開車的司機。
傻子繼續說,胖女人的駕駛證沒有審核過,不過那八年前,她確實是會開車的。而且在傻子的記憶中,他媽曾經也開過車。他媽是女強人型的,別說家裏的這種小車了,就連工地上的泥頭車,他媽媽都能開。
這麼說來,撞了傻子的那輛48926,就有可能是煙頭或者胖女人開的,二選一!
四周根本就沒人注意到我們。傻子走到工地門邊上,在那棵大樹下,蹲下來,撿起樹枝,開始撥著地上的螞蟻玩,邊問我,覺得他媽媽在乎他嗎?
我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我那時候,不管怎麼看都覺得胖女人很在乎傻子,就連煙頭也說,胖女人隻在乎自己的兒子,根本就不管他的死活。
我也蹲了下來,看著傻子在那撥螞蟻。也許,在旁邊路過的人看來,我們兩談論的話題應該是哪隻螞蟻比較可愛,哪些螞蟻能搬更多的東西吧。但是實際上,我們在談的是一場涉嫌謀殺的車禍。
傻子說,他媽媽很愛他,如果撞他的人是煙頭的話,胖女人絕對不會放過煙頭的。那個車禍的記錄也不會就這麼不了了之。同樣的,如果是別人開車撞的,以胖女人的性格,別說讓案件不了了之了,買凶殺人都可能做得出來。但是現在情況就偏偏是以胖女人的怪異忍耐來處理的。
他沒有說話,就這麼看著螞蟻把一隻小甲蟲拖到了洞裏。許久,我才說出了這些分析延續下來的結論。我說:“你是懷疑,開車的人是你媽?”
因為照著這些分析,隻有這麼一個結論能成立。因為開車的人就是胖女人自己,所以她不會把自己置於死地,才會讓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也才會用這樣詭異的方式,讓傻子活下來。因為贖罪,因為愛,不想失去。
但是這個推論也不成立!如果說這是一場意外車禍,也還說得通,但是傻子之前就確定,這不是意外,是有人開車故意撞的他。
傻子沒說話,我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這中間說不定遺漏了什麼,因為這個結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他媽媽愛他,所以在出事之後,隻想著讓孩子活下去,才讓車禍不了了之,找到廖先生用了這種活死人的方法也要留下自己的兒子。可是既然是愛他,為什麼還要開車撞他呢?
工地那邊,胖女人和煙頭出來了。胖女人的第一句話就是笑眯眯地對傻子說,明海,地上的螞蟻搬家了嗎?接著第二句話就是對著我沒好氣地說,我一個孕婦蹲什麼蹲。肚子裏的種要是沒養好,我也不用活了。
我站起來,也趕緊把傻子拉著站了起來。因為蹲的時間有點長,眼前黑了一陣,站著就沒動。傻子趕緊扶住我,傻乎乎的問,我是不是累了,小寶寶是不是太重了,要不把小寶寶放他肚子裏吧。說完他還拉著衣服,掀出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