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一個說長也不長,說短也不短的時光。
五年,若是要努力忘記一個人,或許真的可以忘記那個人。可是有些人有些事卻是像用雕塑刀深深地刻在了心上,心上滿是烙印,無法忘記。隻不過,有時候,為了避免翻開那些陳舊的傷痛,而不得不學著去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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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文化商場中心。
左側公告欄裏貼著一個巨大的宣傳海報,海報上的是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是當紅歌星,而她的名字叫譚星亞。
譚星亞。這三個字深深地刺痛了伊藍的眼睛,因為她知道譚星亞的本名叫做譚碎碎。
碎碎,她曾經的好姐妹碎碎。
隻不過那已經是曾經的事了,早在五年前,碎碎便明確地提出來要與她絕交,雖然伊藍並不知道其中的緣由。
曾經歡聲笑語追逐打鬧都已變成了回憶。曾經,多麼讓人心疼的字眼。
伊藍看著海報上的譚星亞,感慨油然而生,不由自主地輕歎口氣。
五年了,她的容貌似乎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隻不過比當年成熟了一些,也更加有風韻了,依然是蜜糖色海藻般慵懶的長卷發,澄澈如玉的眼眸,小巧的鼻子,如櫻般的唇瓣,精致的臉龐。身材曼妙許多,不再是當年稍顯青澀的小女生了。
因為……
“媽咪,你在看什麼呀,回家了啦,我腿好酸哦。”突然,伊藍旁邊的一個有著蘋果臉型臉蛋,黑漆漆的大眼睛,比洋娃娃還可愛的小男孩終於忍不住地抱怨起來,小手抓著伊藍的衣角,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
伊藍蹲下身,捏了捏小男孩的臉蛋,笑眯眯地點點頭:“哎喲,寶貝累了啊,媽咪這就帶你回家哦。”
說著便將小男孩抱著懷裏準備給司機老李打個電話,誰知這時她忽然想起什麼似的,驚聲尖叫一聲:“呀,媽咪買的衣服什麼的好像落在一家鞋店裏了,我沒有帶出來。”
小男孩一聽不由得翻了翻白眼,撇了撇嘴吧:“真是蠢女人,有沒有搞錯啊你,難道要讓我和你一起去找東西嗎?才不要呢,我走不動了啦。”
伊藍鬱悶地看著眼前剛滿四歲的兒子,額頭上劃過三條黑杠,不過也不像想和寶貝兒子計較什麼,她將臉湊過去在兒子的臉頰上親了一口,笑眯眯地道:“洛洛啊,那你先在這裏等媽咪好了,媽咪一會兒就來,好嗎。”
“好啦好啦,你這蠢女人,真拿你沒辦法。”叫做洛洛的小男孩眨巴了幾下琉璃般的大眼睛,小手拍了拍伊藍的頭。
到底還是不放心,伊藍便把洛洛抱到旁邊一家賣鮮花的店裏。
“老板娘,我把孩子放在你這邊,麻煩你幫我照看一下,行嗎?”走進店裏,伊藍很有禮貌地對著老板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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