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本案中鍾某和李某雖然就合夥債務的承擔作了約定,張某的貨款應由鍾某來償還,但作為合夥人李某對合夥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對張某的貨款同樣負有全部清償的義務。在鍾某未盡償還義務的情況下,李某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後,有權就超過部分向鍾某進行追償。
釋疑解惑:什麼是合夥?
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夥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布於1997年2月,2006年8月進行了修改。該法規定:合夥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體,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類型。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則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前者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則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合夥的連帶責任問題
《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九十一條規定:“合夥企業注銷後,原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盡管合夥人在內部對其進行了處分,但該處分協議隻對合夥人有約束力,而不能對抗債權人,對於合夥債務,所有合夥人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農民朋友在與他人合夥經營時,應當訂立明確的協議,對出資比例、盈虧負擔等作出約定;在終止合夥企業時,還應當對合夥期間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進行債務分割時,所有的合夥人仍應對外承擔合夥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
76申請國家“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該怎麼做?
小故事臨潁成為全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縣
不出村就能像城裏人那樣逛超市,這在臨潁農村已不是稀罕事。走進遠離縣城15公裏的大郭鄉大郭村、孫莊村,老遠就看見掛著“國家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利民超市”的金色牌子。走進超市,窗明幾淨,貨架整潔,琳琅滿目的名牌商品令人眼花繚亂。鄉親們悠閑地挑選著自己喜愛的商品。
臨潁縣及時抓住國家商務部組織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政策機遇,迅速建立領導機製,製定方案,出台措施,並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列入新農村建設的“十件實事”之一。以縣供銷社彙仁糧油有限公司、金龍麵業有限公司為龍頭,帶動全縣“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迅速啟動。如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的“農家店”遍布臨潁縣廣大鄉村,惠及萬千農民。該縣被國家商務部確定為全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縣。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開啟了企業在農村市場的金鑰匙。以前銷往大、中城市的產品打開了農村市場,也繁榮了農村的消費市場。
釋疑解惑:什麼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由商務部2005年2月開始啟動,工程的主要內容是:通過安排財政資金,以補助或貼息的方式,引導城市連鎖店和超市等流通企業向農村延伸發展“農家店”,力爭用三年的時間,孕育出25萬家連鎖經營的農家店,構建以城區店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幹、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現代流通網絡,使標準化農家店覆蓋全國50%的行政村和70%的鄉鎮,滿足農民消費需求,改善農村消費環境,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為了推動和支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開展,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出台了對於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專項資金扶持政策;國家開發銀行向各地分行下達了貸款計劃。2005年,中央財政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補貼了2.04億元。2006年,中央財政加大了資金扶持力度,對試點企業建設每個鄉級店補助3000元,每個村級店補助4000元,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每個農家店補助標準增加1000元。對配送中心貸款貼息。此外,商務部會同國家開發銀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支持農村市場體係建設的通知》,在國家開發銀行對流通業提供的500億元政策性貸款中,專項安排100億元用於支持農村市場體係建設。2012年2月,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2012年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有關問題的通知》;同年4月,商務部辦公廳又下發了《關於規範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商貿中心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規範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商貿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