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奇葩”少女,拋殺的是男嬰不是“腫瘤”
昆侖等
一位犯罪學家說過,女性特別是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率,從一定程度上講,是衡量全社會道德水平的標誌。 ---題記
一個花季少女,用一隻雪白柔嫩的手,把一隻紅色塑料袋從高樓扔下。而塑料袋裏裝著的,是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活著的嬰兒!
少女回到房間裏安然入睡。她絲毫沒有意識到,剛才那落地時的轟然一響,是生命無比沉重的驚呼!
讓我們走近這個少女,走近這樁殺嬰案,體味生命的沉重,感悟青春的苦澀,思索存在的價值……
2014年10月6日下午3點,在廣州市白雲區大朗中路一棟在建樓房工地幹活的一對夫婦,正如往常一樣在三樓做著裝修的活計。突然,做妻子的聽到了很微弱的類似青蛙的叫聲,感覺聲音是從她頭頂發出來的。她走到牆外,赫然見到靠大街的外牆腳手架上有一個紅色塑料袋,裏麵的東西還在蠕動著,她解開紅色塑料袋的結,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裏麵裝著一個嬰兒,全身沒穿衣服,頭部和鼻子都是青烏色的。以她的經驗,這應該是個剛剛出生的嬰兒。見嬰兒還是活著的,她就立馬喊來丈夫。因為本幢樓房一至四樓都出租了,兩人一同找到房東並報了警。民警和120救護車先後趕到,夫婦倆將嬰兒交到了護士手上。
一個嬰兒怎麼會出現在工地三樓的外牆架子上呢?是被人遺棄的嬰兒嗎?又是什麼人如此殘忍地將新生嬰兒拋下樓?
接到報警後的白雲區公安分局白雲湖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經過排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即租住在四樓的一對情侶李慧和林剛。林剛對此事毫不知情,李慧卻神情淡漠地承認了一切。辦案民警從她稚嫩的講述中,得知了一個尷尬的青春故事。
2013年11月6日,16歲的少女李慧在QQ上認識了與她年齡相當的小夥子顧偉。李慧是廣州市白雲區夏茅村人,父母都是普通村民。她初中畢業後沒有繼續讀書,父母對她也關心較少。兩天後兩人見麵,彼此都有好感,於是開始談戀愛。
11月9日,也就是兩人通過網絡相識僅3天後,顧偉將李慧帶到家中過夜,當天晚上發生了兩次性關係,好在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12月15日晚上,兩人再次發生性關係。但這次,懷著僥幸心理的顧偉沒有使用避孕套,而尚在青春萌動期的李慧永遠不會預知,就是這次不安全的性行為,將她大好的青春年華推入了無底的深淵。
12月末,李慧感覺兩人性格不合,向顧偉提出了分手,這原本隻是一段屬於兩個人的感情的結束,李慧卻不曾料想,會有“第三個人”參與進來。2014年2月,李慧在醫院檢查確認自己已懷有兩個月的身孕。據案發後她向警方交代,得知自己懷孕後她有點緊張,但青春懵懂的她沒有告訴父母,還生怕被父母知道。
不知所措的李慧把這事告訴了顧偉,並提出向他借3000塊錢做人流手術。沒有經濟來源的顧偉向父親借了3000元給李慧。李慧拿到錢後,先去吃喝玩樂,很快就把這筆錢花光了。而她肚子裏的孩子,她完全沒有在意。案發後她說:“我懷孕了也害怕,可是覺得不去想它就行了。事情到後來,總會解決的。”懵懂糊塗的李慧就這樣懷著身孕開始了少女的“瘋玩”,把懷孕的事情拋到腦後。其實,早在2014年8月,李慧就結識了新的男友林剛。林剛二十出頭,在一家建築工地打工,剛認識李慧時,發現她肚子有點大,問過她是不是懷孕了,李慧害怕家人知道自己懷孕的事實,也擔心林剛因此嫌棄她,於是騙林剛說自己肚子裏長了腫瘤,再加上她本來體型偏胖,林剛也就信以為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