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左右為難遺產稅(1 / 2)

左右為難遺產稅

觀天下

作者:易嬋

遺產稅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稅種之一,4500年前,古埃及法老胡夫因為國庫收入無法承擔修建金字塔和對外戰爭的開銷,而開始征收國民的繼承稅,這是古代遺產稅的前身。這種臨時性做法後來被新興的羅馬帝國所繼承。不過古代遺產稅都是統治者臨時征收的,主要用途是堵財政窟窿,比如戰爭或者大型工程的巨額開銷之類。

進入近代以後,1558年荷蘭第一個開征遺產稅,隨後在英國、法國、日本、德國、美國等國相繼開征。近代以來的遺產稅,目的更加明確,那就是為了縮小貧富差距,平緩社會矛盾。

你有征稅的法

目前各國開征遺產稅主要有三種稅製。

第一種是總遺產稅製,也就是死亡者遺產要先交稅,然後再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使用這種製度的是美國、英國、新加坡等;第二種是分遺產稅製,即先分配死亡者的遺產,然後再向國家交稅,法國、德國、日本、荷蘭等使用這種方法;第三種是總分遺產稅製,即先交一次稅再分遺產,分遺產之後各個繼承人再交一次稅,適用於加拿大、伊朗等國。

在起征點方麵,各國也有不同。美國是規定各種免稅細則,扣除免稅部分之後,遺產稅起征點不斷變化。2011年時規定遺產要在5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100萬元)以上才需繳納遺產稅,2013年則規定1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620萬元)以上就需要繳納遺產稅。英國的起征點起初是14萬英鎊(約合人民幣140萬元),現在已經上升到27.5萬英鎊(約合人民幣275萬元)的遺產才需要繳稅。日本則規定遺產超過8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0萬元)就要繳納遺產稅。

在收多少錢方麵則多執行累進稅率,即根據遺產多少來細分等級,遺產越多繳稅越多。美國累進遺產稅率最高可達55%,也就是一多半遺產都要拿去繳稅。不過最近幾年由於備受爭議,美國又將最高遺產稅率調回到40%左右。但這隻是聯邦稅,各個州還有權繼續加稅,這方麵最“狠”的華盛頓州要收19%。日本遺產稅稅率最低檔10%,最高檔遺產稅高達70%,所以日本有“巨富不過三代”之說,言下之意是遺產都用來交稅了,剩不下多少。法國遺產稅分七級,稅率從5%到40%。韓國是10%到50%。

我有避稅的招

雖然目前征收遺產稅的各國都製定了非常細致的征收標準和規則,但是遺產稅的高額回報仍然誘使這些國家的國民想盡各種辦法來避稅逃稅,甚至不惜鋌而走險。相對而言,在合法避稅領域,富人們的辦法要比普通百姓多得多,他們可以聘請專業財務人員,進行周密的避稅活動。

最常見的逃稅辦法就是隱瞞財產。為了躲避巨額遺產稅,一些富人絞盡腦汁,在活著的時候就將名下的財產轉移到機構或者公司名下,隻要自己名下沒有房子和存款,遺產稅就沒多大殺傷力。一些美國富豪中,現在很流行把自家房產賣了,租公寓或者幹脆常年住在五星級酒店裏,他們把錢款都轉移到公司名下,就是為了規避遺產稅。

如果財產實在太多無法隱瞞,還有辦法,那就是“慈善”。在發達國家,對於那些身價上億甚至百億美元的巨富來說,如果死後把遺產留給子孫,就要被國稅局狠“宰”一刀,子孫親戚都拿不到多少,因此他們在活著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大筆財產不斷捐出去,成立各種慈善機構,進行社會公益活動。不少國家規定,這些慈善機構是享受免稅待遇的,因此富豪捐出去的遺產就不需交重稅,然後富豪們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子子孫孫都安排進慈善機構,充當工作人員,讓他們終生領取較高的薪水。用這種辦法,既能規避遺產稅,又能讓親屬得到遺產的好處,還能得個慈善的好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