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誌向高遠,才能不枉此生。——布裏格姆·揚①

上帝是萬物的開端、手段與目的。——貝利②

不要貪戀生命,也不要憎惡生命;好好珍視你的有生之年,不求壽命的長短,隻求最終將升入天堂。——密爾頓③

要敬畏上帝,遵守戒律。人的職責盡在於此。——《傳道書》

生命,即使命。生命的要義唯此而已,其他詮釋皆為謬誤,隻能引人步入迷途。宗教也好,哲學也罷,即便是科學,雖然在很多方麵依然觀點不一,但在這個問題上卻態度完全一致,即每個存在著的事物都包含著一個目的。——馬誌尼④

不要貪圖享樂,應該熱愛上帝。這是永恒的真理,可以平息一切紛爭,任何尊奉此真理為工作及行事之準則的人將得到庇佑,從而諸事順利。——卡萊爾⑤

①布裏格姆·揚(1801~1877),美國宗教領袖。

②貝利(?~1742),英國詞典的編撰者。

③密爾頓(1608~1674),英國詩人。

④馬誌尼(1805~1872),意大利革命黨領袖。

⑤卡萊爾(1795~1881),英國散文家。

人區別於動物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人可以為了一個目的而活著。也就是說,人可以盡其全部生命隻為達到一個目標,這個目標可以消除生命中固有的混亂與散漫,使之變得清晰明確並充滿力量。動物因不具有理智所以不可能為自己的生命設定任何目標。一個僵化麻木的人,或者說一個不具有理性和自由人格、不擔負任何責任與使命的人,也同樣不可能為自己設定任何目標。一個人倘若漫無目的地活著,那麼他就是徹底放棄了最根本的尊嚴。對於青年人來說,意義最為重大、最值得深思熟慮的事情莫過於生活目標的確立了。這件事情之所以重要,不僅是因為它關涉到一個人能否有所成就,更是因為,它還關涉到一個人個性品質的塑造與成長。

我希望大家能夠對這個問題認真地重新思考一番。生活具有紛繁多樣的可能性,而良好的開端意味著成功的一半。你活著的目的是什麼?這個問題我們暫且擱置一旁,稍後我們再來一起探討。現在,我們首先思考一個總體性的問題。

生命的追求,既包括生命最終將達到的目標,也包括能夠驅策我們實現這一目標的動力。我現在所說的“目標”與“目的”,就是指生活的最高目標與首要目的。一個人也可以有很多從屬於最高目標的小目標,但是,他的最高目標卻隻能有一個,並且這個最高目標將決定其他的小目標應該具有什麼樣的特質。所謂生命的追求就是那個能夠激發出我們最深刻的思考、最熱切的渴望與最執著的努力的最高目標,也是那個能夠鞭策我們有意識地甚或無意識地駕馭自己的行為,摒除內心一切幹擾因素,從而堅持著奮鬥不息的首要目的。有了追求,生活便有了方向,行為就有了準則。

請允許我提醒大家一句,真正的生活目標並不總是顯而易見的。在談及自己的生活目的時,人們的表現往往有點自欺欺人。但是,從長遠的觀點來看,人的行為一定與其最終的目的相一致,因為正是目的引導出行為,並賦予行為以意義,所以你最終的生活目標決定了你日常的行為模式。例如,你的生命所追求的目標無不外乎下麵這兩個:一個是善,另一個是惡。這就好像用手扔出一塊石頭,它可能向上運動,也可能向下運動,但它從不會保持水平運動。引力拉著它向地麵落下。在從手裏拋出去的那一刻,引力就開始克服向上的推動力,並且終將徹底戰勝這個向上的力量。這塊石頭的運動軌跡是一個弧線,這個弧線的終端停落在地麵上。在道德生活的範疇裏隻存在兩個趨勢或方向:向上或者向下——趨向惡的引力以及趨向善的推動力。你會發現,在由上帝創造的世界裏,除卻這兩個方向,任何具有道德意義的事物再無其他軌跡可循。在生命的總體趨勢內部或許存在著一些令人困惑的波動搖擺——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似乎是一條曲折多變的道路,但是總體來看,生命的運動有一個明確的趨向,也就是非善即惡。這個明確的趨向指示出你的真正目標。這個目標,你可以暫時遮蔽,但是卻不能長久隱藏。它並非外在於你,強迫你這樣或者那樣,它其實就是你內在的自己——你在紛繁的日常生活中所做的選擇和決定之中。

我似乎在強調一些老生常談,很多人已經忘記了或者忽略了這些道理。然而,這些道理卻是無價的真諦,決定著人們的靈魂能否得到救贖。人不會是靜止的,人總是在不斷地朝著某個方向前進,也總是在逐漸定型為某一類人。你所選擇的方向以及你終將形成的個性都是確定不可更改的,而生活中最終的成敗,也是無可挽回的事情。

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就是當你有意識地主動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的時候:“我要去向哪裏?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將擁有怎樣的思想、情感和品格?”

從那一刻起,決定就已做出,目的就已明確,你人生道路的輪廓從此變得清晰起來。有很多年輕人在麵對即將承擔的種種人生重擔時,心中會湧起很多很多急切的疑問,但是極少有人給自己提出那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他們會問:“我怎樣才能給自己謀求個更好的生活?我該學點什麼手藝?我該從事什麼行業?我怎樣才能獲得快樂?我怎樣才能掙到大錢?”但是

在這些問題的深處隱藏著這樣一個問題:我為什麼活著?我應該把什麼當作我生命的最高目標和最終結果?不解答好這個問題,其餘的問題都毫無意義。

我想向大家闡述的思想總體來講可以歸納為三點:

第一,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確立一個生活目標。每個人的生活都有一個大致的趨向,無論他自己是否意識到了這一點。但是每個人都應該確立一個恒定不變的目的來主導自己的生活。誰也沒有權利漫無目的地活著,因為誰也沒有權利拋開理性,放縱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四處遊蕩的乞兒,宛若一縷遊絲,隨風漂泊,不能自主。上帝賦予我們力量,使我們能夠追求善,並能夠有所成就。我們還被賦予了理性、良知和意誌,以便成為高貴仁慈的人,做高貴仁慈的事。

倘若人們僅僅是活著,從不為自己確立超越於吃飯、睡覺、生育等基本本能之上的誌向,那麼他們比起那些頭腦混沌,精神盲目的綿羊或山羊又強得了多少呢?

在希臘神話傳說中,法厄同①,赫裏阿斯在凡間的兒子,渴望能夠駕駛燃著熊熊烈焰的馬車運載太陽。這項工作超越了凡人的能力,他的莽撞引起了災難,宙斯擲出雷電將其劈死,

①法厄同,太陽神赫裏阿斯的兒子,曾經駕著太陽神的四馬金車出遊,因不善駕馭,車子離地球太近,幾乎把地球燒毀,被主神宙斯用雷電擊死。

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是納伊阿達斯①卻在埋葬他時寫下了這樣的墓誌銘:

他沒能駕馭好父親的烈焰馬車,但是他的雄心壯誌卻足以證明他的高貴出色。

渾渾噩噩的人不配活在這個世上。那些漫不經心、任由時間將其從少年變為老人的人並沒有真正地活過。哪怕誌向並非崇高遠大,也總要好過壓根就沒有任何清醒目標而度過的一生。

更何況,漫無目的地生活不僅不高尚,而且還毫無效益。漫無目標,意味著白白浪費精力卻毫無成就。這就好比,即便是隨意射擊,炮彈也終歸要落到什麼地方,隻是不知道落在了哪裏。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在朝著某個方向前進,倘若我們不用選擇理性和奮鬥來對這個過程加以限製引導的話,那麼我們從中所能看到的,恐怕就隻有失敗與徒勞了。我們的靈魂不應該像由外力操縱的炮彈那樣飛向自己的宿命,也不該像亂飛的球那樣搞不清自己將落在何處。我們的靈魂應該像一名射擊手,瞄準自己的目標,甚至應該像射擊手與子彈的合一一樣,帶著明確的目的,在內在力量的推動下,朝著確定的目標飛奔而去。很多人沒能實現自己的抱負,還有一些人創造了高於自己預期目標的成就,或者最後的成就與原來心目中設定的目標迥然不同。但是,隻要懷抱著一個誌向,人們就不會碌碌無為。完全徹底的失敗,就像地獄一樣可怕而淒涼,它專門等待著那些從未生活過,僅僅是漫不經心地存在過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