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關於績效審計的初步思考(1 / 2)

淺析關於績效審計的初步思考

財會探索

作者:郝娟娟

【摘要】績效審計這個概念最初是美國的阿瑟肯特在一本名為《內部審計師》的雜誌中最先提出的,半個多世紀之前還不是特別成熟。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對績效審計比較重視,很多國家的專家開始對績效審計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討,以求提高在績效上的成績。本文主要分析了績效審計提出的主要原因並且結合實際探討在國內進行績效審計的初步思考。

【關鍵詞】績效審計 初步思考 作用

一、績效審計概述

績效審計就是一種審計方法,主要是把管理經濟和監督促進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同時對經濟活動在開展時是否做到了節約同時又保證了高效和最後的結果進行綜合的評估。績效審計主要注重“經濟性”“效率性”和“最終效果性”。“經濟性”是用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同時還要注重在支出過程中是否做到了節約這個底線。“效率性”是費用支出是否追求效率,簡單的講就是在費用支出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收益,當然在這個過程中要注重效益的質量問題。至於“最終效果性”就是費用支出是否達到了預想的目標,這個目標主要指經營目標和政策目標。

總的來講開展績效審計的主要任務就是以第三個人的身份向關係到有利益利害的一方提供另一方是否履行了經濟責任,並且對這一方有一個監督和督促的作用,以使其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

二、開展績效審計的具體原因

1920年以來,西方國家迫於當時國內的經濟狀況、政治狀況和社會等各方麵的因素,為了滿足經濟快速發展的要求,隨之就產生了績效審計這個概念。績效審計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受托責任、經濟發展、政治製衡、技術方法。從當前我國經濟的發展狀況來看,開展績效審計迫在眉睫。

(1)開展績效審計是使法定的職責得到全麵履行的根本保障。看一個民族文明與否主要看這個民族的法律是否健全。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國家。依法治國就是要依照體現人民意誌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管理國家的各項事務順利進行,它不是個人意誌的體現,而是全體人民意誌的體現,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開展績效審計是依法行政的一個重要方麵。我國頒布的審計法有相關規定,審計機關的主要職責就是對國家“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很多年來,由於各方麵的原因,在工作中人們履行的主要是“真實合法”的責任而對於“效益”審計的責任履行的程度還不夠。因此,為了提高人們的工作效益,使法定職責得到全麵的履行,使審計法得到深入的貫徹,開展績效審計勢在必行。

(2)開展績效審計有利於推進民主法治的建設和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使之在法律範圍內開展活動,可以使法律的行使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完成委托人交給的任務,同時也是我國的民主法製的集中體現。當前的公共資源存在配置不當、利用效率低和管理不善等諸多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濫用職權和亂作為所造成的。許多權力的使用不夠公開透明,有的甚至搞形式主義,這些存在的問題都需要開展績效審計來督促權力的合理合法的使用,更好的反應權力運行的情況和最終的結果。

(3)開展績效審計有利於我國的改革開放,提高各方麵的效率。當前的一些機構存在很多問題包括人浮於事、機構臃腫等其他問題,有的地方更為嚴重。主要的表現就是政府的職能界定比較模糊。政府的職能和市場的職能不能很好的分開,出現越俎代庖和缺位的現象,比如在有些地方政府行使了市場的一些職能,導致市場內部不能順利的進行。另外有些地方的政府之間相互包庇,對彼此的缺點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這些都不能使政府的權力更好的服務於百姓,因此有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開展績效審計就能提高各個單位的辦事效率和積極性,更好的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