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析新形勢下如何強化財政金融審計工作(1 / 2)

分析新形勢下如何強化財政金融審計工作

財會探索

作者:嶽山秀

【摘要】國家審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構成,而財政金融審計是國家審計的主要構成,新形勢下,對於我國目前的財政金融工作來說,其審計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的采取恰當措施給予改進,本文分析了財政金融審計中的一些問題,並提出了強化財政金融審計工作的方法。

【關鍵詞】新形勢 財政金融 審計工作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財政金融作為經濟重要構成部分,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財政金融審計作為國家審計工作重要構成,對促進經濟、科技發展與社會進步等方麵具有重要影響。在新形勢下,我國金融逐漸趨向國際化,市場競爭更為激烈,采取合理的金融審計措施,解決我國金融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可有效確保我國社會經濟良好發展。

一、財政金融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金融審計的獨立性較差

在金融審計工作當中,其最本質特點是具有強烈的獨立性,並充分發揮審計功能,在新形勢下,我國現行財政金融審計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顯現出來,我國當前財政金融審計相關工作,是由政府部門進行負責與管轄的,所針對的對象是財政局、地稅局與銀行等,而審計機構也多是由這些部門所構成的,審計內容、目標與任務等,在一定程度上會受到相關政府部門與領導意誌影響,同級別政府的經濟活動難以對其限製與監督,其審計獨立性比較差,有關國家財政金融審計的執法力度難以保證,審計職能的發揮受限,難以確保審計的公平。

(二)行政幹預大,責任不明確

在審計工作當中,除獨立性較差外,財政金融工作還存在行政幹預過多與經濟責任不明確問題,我國目前實施的財政金融審計機製,在行政方麵,要受政府領導,在業務方麵,要受上級審計部門的領導,如此一來,財政金融審計要受雙重領導,有關審計機關的人財物等,需要當地政府進行安排,審計工作涉及當地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需要受當地政府指示,使得財政金融審計過程存在較大的地方行政幹預行為,審計工作難以真正做到依法查辦與公正審計,其審計執法力與公信力受到影響。在實際財政金融的審查中,對於經濟責任界定不夠明確,實施財政金融審計時,無法全麵徹底實施資產核算與清查,僅將審計工作重點放於會計數據方麵,使得新舊資產的損益責任難以定位。

(三)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在審計工作中,其工作主體為審計人員,審計人員技能與業務素質是非常重要的,但實際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的技能水平與業務素質並不高,這些審計人員即使原本知識業務素質過硬,不過對新知識業務與方法掌握不足,無法對審計當中的新問題進行準確處理。同時,新招聘的審計人員,多數為剛畢業學生,工作實踐經驗不足,有關審計的法規、理論知識與審計技巧等方麵不夠牢固,綜合審計處理能力有待提高。

二、強化財政金融審計工作的方法

(一)完善金融財政審計機製

在我國目前的《審計法》前提下,與財政金融審計實際工作狀況,完善有關財政金融的審計機製,加強審計機關與人員的執法與權限規範,讓審計機關與政府部門相獨立,尤其是人財物方麵的獨立,加強法律法規保障,對於審計管理工作給予科學分工,完善有關工作製度,讓製度確保財政金融的審計工作質量,對財政金融審計當中問題進行有效預控,讓審計工作能夠有法可依並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