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蹉跎,人生隨時隨地都在翻開嶄新一頁,尚好的人生也在翻來複去的。她做了一件不受歡迎的事自己感到委屈,可是這種委屈也怪不得別人,誰讓她事前沒有調查,誰讓她沒有眼力,當了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這點眼力也沒有嗎?
尚好回到局裏,公安局長仍是在外沒有回來,顯然他的工作是主要的,尚好是次要的,對此尚好可以理解,實際上不理解又能怎樣。生活與工作是不同的,要生活不能要工作,要工作不能要生活,同理,要男人不能要家庭,要家庭不能要男人,家庭與男人不是相同定義,在這種時候談愛情不是更可笑嗎?此刻,尚好就是這種想法,憧憬與委屈並存。
尚好整理桌子上文件時,發現有一封信,他打開一看,是公安局長寫給自己的:
尚好,我知道你委屈,可是我更知道你是欣賞有意義的工作的,你我在同一機關工作可能不適應,因此我想增求你的意見是否調離機關到基層去工作。可能你一時想不通,想不通也要想,畢竟這是你的工作,是你我共同的工作。我們是要家庭還是要工作,是要愛情還是要生活,這不是個人問題,這是涉及到每一個人的社會存在,你說是不是。
尚好沒有再讀下去,這是什麼狗屁信件,分明是在胡說八道,尚好把信揉搓成一個紙團,丟在紙簍裏,然後坐在自己的座位氣喘籲籲。是生氣嗎?是,又不是,為什麼生氣,是因為他太讓人喘不上氣了,沒有這樣逼上梁山的,不是,又是因為她理解他這種行為,可能也是迫不得已才寫出紙條,算是什麼狗屁信啊,真他媽是一個十足的偽君子。
尚好的人生是透明的,她不想讓他難堪,可是他也不能做得過分,讓自己難堪。她好聲好氣與他親近,他卻對自己視需要而定,而且是如此態度生硬,真是熱臉貼他涼屁股。她有些惱,可是又惱不起來,僅憑這就惱嗎?如果惱說不上以後還會有什麼麼喝,說不上還會生出什麼鬼把戲,看來隻有遷就他了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隨隨便便好了。反正自己是他的人了,摟也摟了,抱也抱了,睡也睡了,自己的貞操貢獻給了他,難道還怕他離開嗎?想來想去,她還是認真對待,既然如此,何樂不為。他認定這種生活,她跟隨就是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給公安局長就要下基層。
尚好心想下基層幹什麼,我要往上去,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我憑什麼下基層,現在是政治處主任,調市委或市政府哪個部門都可以,想來想去,尚好決定第一聽他的,第二自己悄悄地調轉工作,第三抓緊時間與他結婚,她不能當他的地下情人,否則說不上什麼時候地下情人就被他拋棄。這是經驗之談,如果她不能及時把握機遇,她就會半途而廢。
也許有了這種想法,尚好的工作和感情生活都被涉及到了,她決定與他談一談。有一天中午,在局機關食堂吃飯,尚好走到一個空桌前坐下了,她在等他的到來,心裏有些慌亂,左顧右盼仍不見他的人影。她知道他最近在忙著偵查一個案子,極少在機關吃飯,有時因為沒時間吃飯隻好喝飲料啃麵包,聽人說今天他可能回來,她便早早來等。
這時,兩個女同事走過來,這是她的好友,一個叫小會,一個叫小百貨。見麵後,小會就問:“聽說你把局長睡了是真的嗎?”尚好斥責:“說什麼呢,誰把誰睡了?怎能這樣說話呢?還是不是公安局工作人員了?”小會推了她一把:“別裝模作樣了,你是什麼人我們不知道呀,還不如實招來,否則動家法了。”她就笑:“你兩個笑麵虎,真是冤家對頭,越不想見你們越是往身邊湊。說吧,又有什麼新消息了?”小百貨說:“聽說局長又有女朋友了,他這種人怎麼回事這樣風流啊,什麼樣的女人他都睡,我們怎麼睡不著啊……”她笑著問:“你倆也想睡,要不要我幫你說個情啊?”小百貨說:“算了吧還是你留著睡吧,誰不知道你是他的左右手,如果我們睡了你還不把我們吃了呀?”
三個人說說笑笑,這時公安局長忽然走了過來,坐在她們這一桌子前,他問:“你們笑什麼呢這樣開心?”三個人更是笑聲陣陣,把他笑得莫明其妙,小會說:“我們在笑你呀,說你什麼時候結婚呀?”他問尚好:“你跟她們提結婚的事了?”尚好說:“這種事是我說的嗎?是她們胡說八道,別聽她們的……”小百貨說:“有什麼胡說八道的,到了結婚時候就是要結婚,千成雙不能丟失機會,否則多大了,生兒育女都是問題……”他吃驚,這種問題他沒考慮到,可能讓尚好多心了,於是他對尚好說:“結婚可以,我們先結婚登記吧,下一步如何我們再商量……”
此話一出,小會與小百貨叫喊起來:“局長結婚登記了,局長結婚登記了……”她們的叫喊弄得尚好和他不好意思了,不得不站起來宣布結婚登記的決定……這可真是爆炸性新聞,機關裏所有人都興奮起來,準備為他們辦婚禮。然而他提出來婚禮現在不能辦,還有案子沒有破,什麼時候案子破了,一切水落石出,他們才能結婚。
不結婚就不結婚,公安局的事就是這樣,與眾不同,朝令夕改,已經被大家認同了。
就在這時有人報案,說是有人往河裏扔小孩,而且已經溺亡。什麼,所有人都吃驚了,公安局長惱火地命令:“趕緊派人去河邊查勘……”公安局長飯也不吃了,結婚登記也不顧了,帶著人乘車來到現場。尚好也跟隨而來。
這是一條大河,水流湍急,即使冬天也是奔騰水息,別說扔小孩,就是大人掉下去也是危在旦夕。尚好到了現場就開始調查,原來,有一個小女孩在橋上散步時,被一名陌生男子抱起扔進河中溺亡,女孩家人陷入無盡的悲傷中。這種事從來沒有發生過,怎能如此膽大包天,當尚好調查時,孩子的母親拉著尚好的手痛苦地說:“我女兒才10歲,被一名陌生男子抱起扔進河中淹死了,我們跟他無怨無仇為什麼害我們孩子……”孩子的母親哭得死去活來,看著揪心。
尚好說:“是呀,這種事怎能發生呢?”警察也是氣憤,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得到情況:三年前,李先生同妻子離婚,女兒跟著她媽媽和外婆一起生活,女兒的意外離世給這個破碎的家庭帶來了更多的不幸。此刻,遇害小女孩的父親李先生向尚好和警察講述了當時的情況:“可能上午九點剛過,我女兒和她外婆一起到外婆同事家去玩耍,當天他們在大橋上散步聊天,我女兒跟在距離外婆三米左右的位置,忽然,後麵有一個陌生男子,將我女兒抱起扔進河裏,隨後自己也跳進河中。我女兒被陌生男子莫明其妙扔入河中,當時所有看見的人都完全懵了,誰也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好久好久才有人叫喊:‘救命啊,有人掉進河裏了。’這時周圍的人才想起應當打110、120求助……可惜晚了,正在河裏撒網捕魚的漁民將我女兒和陌生男子救上岸,不幸的是我女兒已經沒有了氣息,就這樣我的女兒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