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做閱讀,So Funny!
跟背單詞、練聽力不一樣,閱讀是沒有既定技巧的。這是因為,閱讀跟我們的關係過於緊密,我們對它,應該像對呼吸一樣自然才對。上課、學習的行為被我們直接定義為“讀書”。一個人工作不好、潛力有限時,我們會說他“讀書讀少了”;而舉止高雅、見多識廣的時候,我們又會說他不愧是個“讀書人”。這說明讀書的重要性,也說明了大家跟“讀書”的緊密關係。而同是讀書,結果的不同也隻是“讀多”或者“讀少”的問題。
談到閱讀英文,它是寫作和口語的基礎——你讀著讀著,就潛移默化地把那些所讀所想表達出來。在任何一門英語考試裏,閱讀的比重都是最穩定和最大的一塊,所以經常說“得閱讀者得天下”。隻是,這個天下太大,不是那麼輕易就能抓住。
閱讀最基本的掣肘是詞彙a
閱讀最基本的掣肘,依然是詞彙。當然,我們並不能期待認識了所有詞以後再去讀,那你這一生恐怕無望了。這讓我想到我剛進高中的時候,當時班上的同學特別愛讀瓊瑤奶奶的小說。尤其是一幫女生,不僅自己讀,還對結局不甚滿意,經常自己續寫。當我聽到她們討論“書桓和杜飛之間應該再產生點兒什麼感情”的時候,我真心覺得這個世界對我來說太危險了。而班上的男生們,更是法力無比,暗中傳閱著這個“禁書”那個“寶典”,我卻下手太慢,連封皮都緣慳一麵。
我當時有個在美國的遠房姑姑。我們家人口眾多,所以基因交錯,卻也造出了這麼一個尤物。她在讀書時和學校的外教一見鍾情,畢業後遠嫁他國,過上了我們眼中神仙眷侶的生活。當然,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於是姑姑探親的時候也毫不吝嗇地跟大家分享自己的幸福,我印象中她經常分發著各種寫著不同語言的化妝品。每次發到我時,她就會說:“男孩子這麼小不用保養啦,姑姑下次從美國給你寄美國的書吧!”我當她是禮物沒有備足的敷衍,也並沒有期待她會兌現自己的諾言。
可能是我把我們的親戚關係想得太過疏遠,開學不多久,我就收到了姑姑從美國寄來的書,裏麵還夾著便條,寫著:“讀書是最好的美容。先讀完這本,姑姑再給你寄。”我大喜,心想這姑姑能夠遠嫁美國,覺悟和品位果然了得,不僅會外在的保養,還知道如何美化心靈。於是,我開始做起了美容,課上課下、有事沒事就和那本書為伴。任課老師看到英文也無比崇敬,有一次語文老師講課時發現我在讀英文小說,不僅沒有沒收銷毀,反而在全班麵前表揚我,誇我意識超前,已經學會從英文名著中尋找養料。於是我在上課時,完全不像其他人讀野書、雜書那般偷偷摸摸,而是經常趾高氣昂地把那本書放在桌子上,仿佛在宣告我就是“英文哥”,我就是“閱讀帝”。
實際上,我讀得絕非輕鬆。才高一的我,詞彙量自然非常有限,經常一遍讀下來,除了the、a、we,認識的單詞寥寥無幾。剛開始,我看到生詞就把它查出來,然後把意思寫到旁邊,久而久之,不會的太多,我索性連查的興致也全然消失,但是為了顯擺我閱讀的高端和與眾不同,我隻好繼續讀下去,對整個小說的意思也是窺斑見豹、連蒙帶猜,把能看懂的東西和自己的編造形象拚湊在一起,經常編出比“書桓和杜飛的複雜關係”更驚悚的橋段。邊讀邊編,一本書不消兩月也就讀完了。
可能姑姑低估了我的消化能力,又或者是那時中美之間郵遞業務還沒有那麼發達,在讀完上本書之後,遲遲不見下本書的蹤影。我天天讀英文小說,竟漸漸產生了習慣和眷戀,一天不讀都會覺得少了點什麼。苦等不到,又有想讀書的欲望,無奈之下,我隻好把舊的那本書拿出來重讀。有第一遍的基礎後,第二遍讀得更是順風順水,一下子就讀完了。而這時,姑姑的下一本書好像當年蘇聯援軍一樣,仍然遲遲不肯出現。
我百無聊賴,隻得第三遍閱讀那本書了。這一遍,我為了避免太快看完,開始把每個不認識的生詞查出釋義來,仔細理解文章的含義,發現跟我之前的編造,完全不同。直到這個時候,我才逐漸理解了那本小說。不知是姑姑過得太幸福以至於忘記了家鄉父老,還是郵寄的船隻像鐵達尼一樣沉入了大西洋海底,總之,我漸漸失去了對新書的期待,慣性地重翻著那本被我編造又還原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