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販賣些狼皮(1 / 2)

張恒宇第二天一直睡到中午才醒,一睜開眼睛便看到木質的頂梁,原來自己做了一個美好的夢,要是這個夢是真的該有多好,張恒宇看著眼前的一切,現實卻是這麼殘酷,也許自己該如此,有時候張恒宇也會胡思亂想,想著自己如果當初沒遇到林夕兒會是什麼樣的結果,自己是死了還是活的更好,如果遇到林夕兒沒遇到白少鬆,自己現在是不是還在林府和夕兒一起快樂的生活。

張恒宇淺淺一笑,過去的遐想真叫人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張恒宇伸了個懶腰,笑著說道:“今天是新的一天,該好好生活才行。”

張恒宇覺得自己要多殺些狼或者野鹿,這樣自己也可以多販賣些刀幣,這麼一來自己也好給自己購買些東西,自己也該換身好一點的衣服了。

張恒宇拿起昨天還沒吃完的燒雞,大口吃了起來,牛肉,張恒宇隨身帶著,這主要是放在身上,自己在隱藏撲捉獵物的時候,萬一要是餓了,自己可以吃點,這樣一來就不會讓自己餓著,張恒宇還是很會體諒自己的,要知道對自己好才是一種投資。

張恒宇帶了兩把刀,一把紅色的彎刀,背在身後,烏黑的彎刀握在手上,一把癡一把紅龍,張恒宇感覺這把刀就如同紅龍一樣,具有神一般的能力,既然具有神一般的能力就幹脆給它取個神一樣的名字,叫它紅龍。

張恒宇笑著蹲在一個草叢裏,他知道眼前有著一頭野鹿,一隻野鹿身後有著一隻野狼,而野狼身後就是張恒宇,張恒宇感覺自己在上演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故事。

隻見野鹿突然警覺起來,野狼一個飛身過去,咬住野鹿的脖子,死死的咬住,頓時野鹿脖子上流出紅色的血液,張恒宇一躍而起,直接甩出烏黑的癡,隻見癡在空中旋轉一周,突然刀尖自動對準野狼,誰知道野狼十分機警,一個側身,躲避開來,然後怒狠狠的盯著張恒宇,一個飛身撲了過來,張恒宇怒嘯道:“來的正好。”

隻見張恒宇一掌打出,隻見一道紅色的鬥氣從掌心湧出,直接貫穿狼的腦袋,頓時隻聽見狼敖叫一聲便倒在地上,張恒宇走過去拿起刀,一手領著一隻野鹿一手領著野鹿,身後插著兩把彎刀,就這樣大步的走向村子,村子裏麵的人貌似都很好客,一些不認識張恒宇的人也跟著張恒宇打招呼,可能在一家店生意好商量,張恒宇拿著狼和野鹿遞給老板,張恒宇也爽快,不和老板還口,直接就是給多少,張恒宇就拿多少,張恒宇拿了錢第一件事就是去買些食品,這不能虧待自己。

張恒宇盯著眼前一桌好酒好肉,張恒宇二話不說,大口吃了起來,張恒宇把錢一甩桌子上便大步走出去,張恒宇盯著不遠處的衣服店,走了進去,裏麵的老板是個骨瘦如材的猴子,貌似身上沒有幾塊肉,張恒宇暗自笑道:“像這樣的身子骨,感覺貌似要進棺材了。”

老板一臉笑意的看著張恒宇說道:“這位客官,你想要些什麼東西,我們這家店可是我們村莊最好衣服店。”

張恒宇看著衣服的確不錯,不禁閑聊問起:“老板,你們這店開在這個村子裏,難道不怕嗎,聽說這個森林裏麵是危險地帶,難道錢比命更重要嗎?”

老板笑意回答道:“我們生下來就是在這,在這住習慣了,就算有什麼危險我們全村人都會一起抵抗的,沒有人幫不了的事,這裏麵的確是有很多怪物,但是我們這是平地,很少有巨型的怪物到這來,一般來了些巨獸什麼的,我們村子裏的年輕人也挺厲害的,都可以把他們趕走,我們這個村子也有百年了,沒什麼怕的,當你住習慣了,就好了,現在在哪不會有危險啊,隻要你自己命夠硬,到哪都不會有危險。”

張恒宇聽著這老板講的話倒是很有含義,挑選了些衣服,張恒宇道:“這件勁裝和我很配,請問這件衣服多少錢,我想買。”

老板笑著回答道:“這件衣服不貴,也就是一百二十刀幣。”

聽到這句話,張恒宇大吃一驚,問道:“怎麼會這麼貴,這吃頓飯也是一兩刀,這件衣服怎麼會要一百多刀?你不會坑我吧,你這叫做坑爺爺啊!”

張恒宇驚呼的表情,此刻老板不慌不急的回答道:“小夥子,你可能不是我村莊的人,可能不懂我們這裏的行情,你要知道我們這村莊每年產的蟬絲是很少的,我們這裏是靠一種金蟬產絲,這種絲非常精貴,除了這種就隻有麻衣了,其餘的就隻有皮布了,所以說你看中的你衣服正好是這種蟬絲做的,在這裏都沒有多少人穿,的確是有點貴,但是絕對沒有開虛假的價錢,這絕對是一分錢一分貨,你也知道這的衣服本來就來之不易,這個價錢絕對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