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生意人說話講究自我修煉(5)(1 / 2)

虛詞,雖然沒有實在而具體的意義,但它在語句的構造與接連當中卻起著實在的作用,一點也不“虛”。例如:我把自己的經曆向大家介紹一下。

這句話裏的“把”和“向”,就是虛詞。虛詞的使用次數頻繁,範圍很廣,像“對”、“對於”、“關於”、“和”、“或”、“的”、“得”、“著”、“了”、“不僅……而且……”、“因為……所以……”等等,確實常用。如果把語言的組織比作砌牆,那麼實詞是磚石,虛詞就是起粘合作用的灰漿。因而,假如虛詞使用不當,就會造成許多語病,給表達與交流帶來障礙。例如:

當我接到通知書時,非常高興。

誰非常高興?當然是“我”,可這個“我”被“當”這個虛詞(介詞結構)給吃掉了。這就造成了沒有主語的毛病。如果你弄懂了虛詞的正確用法,語句也就通順無誤了,應當說:我接到通知書時,非常高興。

接到了通知書,我非常高興。

當接到通知書時,我非常高興。

再看這句話:理論專著,對我們這些粗通文字的人是看不懂的。

此話的毛病就出在“對”這個虛詞用錯了,因而造成了主語不明、詞序混亂。應當說:我們這些粗通文字的人對理論專著是看不懂的。

類似的問題不必多講了,我們在這裏不是係統講解語法知識,而是提示人們一定要注意詞序的規則和虛詞的用法。我們養成良好的習慣不僅是為了避免語病,還要使語言的表現力得到提高。

例如,魯迅先生在《墳的題記》裏說:“即如我的戒酒,吃魚肝油,以望延長我的生命,倒不盡是為了我的愛人,大半乃是為了我的敵人。”這句話起初沒有“盡”和“乃”二詞。有了“盡”字,語意才合乎邏輯,顯得確切了。“乃”這個虛詞添得更是恰到好處,盡管不表示實在意義,卻加強了堅定不移的語氣和意味。

總之,思想感情的表達,一定要通過適合的詞語,否則,思想感情仍然是不明晰、不準確的,仍然停頓在半混沌的狀態。沒有恰當得體的表達,思想感情隻能像陰雲一樣等待化為雨點落到地上,還不能開花結果。我們的思想感情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恰當得體的語言才是盛開的花朵,而行動是之後的果實。因而,我們要發展自己的語言能力,特別是要提高口語表達與交流的能力,一定要在“四多”中抓住“積累詞彙”、“辨析詞語”和“掌握詞序與虛詞”這3個重點,這樣就會具備敏銳的語感。這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言談講求邏輯

把握語義

有一個笑話:某人過生日,邀請了四對八位朋友到家裏做客。約定的時間已到,還差兩個人沒來。主人等得不耐煩,便說:“怎麼搞的?該來的卻不來!”六位客人中有兩個人聽著不對勁,耳語道:“這麼說,我們可能是不該來的吧?趁早走吧。”這兩個人便悄悄地溜走了。主人從廚房端菜出來,一看走了兩個人,便又不滿地說:“怎麼搞的?不該走的怎麼反倒走了!”聽了這話,又有兩位客人嘀咕:“這麼說,我倆準是該走的,何必還要賴在這兒呢?”於是,這兩位也伺機溜掉了。主人一看又走了兩位,惱火之極,急得大叫:“怎麼搞的,我又不是說他倆。”最後剩下的兩位一聽這話也多心了,生氣地對主人說:“你既然不是說他倆,那就是說我倆了!再見吧。”這倆人也氣憤地走了。

主人熱心請客,客人怎麼會都走了呢?這則笑話雖然有點誇張,但說話不注意前提和邏輯,從而產生容易引起誤會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或者造成邏輯的混亂和含糊的歧義,卻是生活中常見的情況。作為說話者來說,無意之中有可能得罪人,事與願違;從聽話一方來說,也容易上當受騙,陷人被動。假如,你沒有虐待父母,但有人問你:“你是否已經停止虐待你的父母了?”如果你不注意這句話的前提和邏輯所造成的潛在的語義,不說明你從未虐待過父母,而是順應地回答“已經停止”,那就落人了對方設下的圈套。

許多時候,談話的前提與語言的邏輯是密切相關、相互影響的。前提不同就會決定和造成語義的不同。比如,有兩家經營的食品和規模差不多的小吃店,甲店總是比乙店賺錢多,很難找出原因。後來經過仔細分析,才知道隻是甲乙兩店的服務員說話的方法不同。甲店總是對顧客說:“請問您要一個雞蛋,還是兩個雞蛋?”這種說法的前提就是肯定要吃雞蛋,隻是讓顧客在多少之間作選擇。如果是明文規定,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但如此說法隻造成潛在的語義,並不是強迫,這便有利於提高營業額。乙店的說法是:“請問您要雞蛋嗎?”這是讓顧客在要與不要之間做出選擇,自然不如甲店賺錢多。這就是說話的前提不同,決定了語義的不同,當然也就影響了效果的不同。但有些情況下,單是語言本身的邏輯不對頭,也會出笑話,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