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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生活

作者:王建京

保險沒有好壞,隻有對錯。對的保險——適合你的保險;錯的保險——不適合你的保險。如果有個賣保險的人跟你說某個保險怎麼怎麼好,那他賣的一定不是保險。

買保險是捐錢

保險是互助與自助的平衡。假如某個年齡段的死亡率是千分之四,1000個人都買了保險,每人的保額都是100萬元,也就是說保險公司一年要賠出去400萬是一定的,那麼這400萬真的會是保險公司賠的嗎,如果你相信這件事,那你就太天真啦!

保險公司是商業機構而不是慈善機構,這400萬一定是996個沒死的人賠的,攤到每個人頭上大約是4000塊錢。此外保險公司還要有日常的管理費用,還要有利潤,所以如果一個人買了保險而沒死,就意味著這個人捐了4000塊錢去幫助那4個死了的人。

我們每天在網上都能看到很多年歲並不大的人得了癌症的報道,其實從百分比上看,癌症隻有很少的人得,隻是發病率比前些年有所上升,從而引發了大家更多的關注而已。重要的是,很多得了癌症的人家裏並沒有足夠的錢可以用來治病,而購買大病保險其實就是等於承諾給得了大病的人捐錢,從而換回來一個對價的承諾:如果一個人得了大病就會捐錢。由於大病保險不僅要給得大病的人賠錢,而且對於沒有得保險目錄裏的大病但是死了的人也要賠錢,所以大病保險會比單純的壽險貴很多。

盡管長壽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的,但是我們每一個人仍然要在年輕的時候為這件事做準備。不論即期返還型的養老保險還是到期返還型的養老保險,其共同特征是:即便一個人已經領完了所有存在保險公司的錢,隻要他還活著,保險公司就要養著他。問題又來了:這個人把活得久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從哪裏拿錢來養活他呢?不用問了,還是他捐的——在他存養老金的過程中,每年都會有一部分錢被保險公司轉移到一個互助賬戶裏,用來幫助那些已經領完了自己存的錢卻還依依不舍地熱戀著這個世界的人。

買保險是買倍數

買保險的順序一定是先買花錢的保險,再買存錢的保險。為什麼這樣說呢?前麵我們說了,買保險是捐錢,在我們平安健康的時候,每年都捐一些錢給需要幫助的人,當我們遇到風險的時候就能得到很大額度的幫助。捐出去的錢和得到幫助時拿到的錢之間的倍數,就是我們買保險的意義所在。

舉個例子:30歲男性買100萬元終身壽險,如果選30年繳費期,每年需要繳費大約2萬元;而這位30歲的男士如果買10年期的定期壽險,100萬元的保額每年隻需要繳不到2000塊錢。也就是說,假如這位男士33歲的時候因為突發心梗而猝死,無論是交了6萬塊錢還是6000塊錢的保險費,他的家人所能得到的理賠金都是100萬元。由此看來,買花錢的保險就是每年花出去2000塊錢,換回來100萬的安心。而存錢的保險是每年交給保險公司2萬塊錢,保險公司拿去賺錢,然後幫你把你應該捐的2000塊錢捐出去,剩下的錢放在你的賬戶裏。

於是又會有人問了,那豈不是說買消費型保險(定期壽險)比買返還型保險(終身壽險)要劃算嗎?因為倍數大呀!其實,就像治病越快的藥毒性越大一樣,越便宜的保險副作用也越多。像任何事物的作用和副作用不僅是相對的而且是平衡的一樣,保險的作用其實遠遠不止是保障生命風險。除了轉移風險之外,在西方發達國家,人壽保險更多地被用於隱藏資產、轉移資產、規避稅收、逃避債務。而消費型保險除了轉移風險之外,在其他功能上就顯得無能為力了。即便我們不是富人,對人壽保險的功能要求不算太高,至少存錢的保險也能幫我們養成強製儲蓄的好習慣。

分紅是不是越多越好

大多數人理解保險的分紅跟股票的分紅就是一回事,是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其實是大錯而特錯了。我們隻需要問自己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保險公司把賺來的錢都分給買它保險的客戶了,誰還會去買保險公司的股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