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著名詩人王之渙,在文安縣做官時,受理過這樣一個案子。

30多歲的民婦劉月娥哭訴:“公婆下世早,丈夫長年在外經商,家中隻有我和小姑相伴生活。昨晚,我去鄰家推碾,小姑在家縫補。我推碾回來剛進門,聽著小姑喊救命,我急忙向屋裏跑,在屋門口撞上個男人,廝打起來,抓了他幾下,但我不是他的對手,讓他跑掉了。我進屋掌燈一看,小姑胸口紮著一把剪刀,已經斷氣。”

王之渙問:“那人長的什麼樣子?”

劉月娥說:“天很黑,沒看清模樣,隻知道他身高力大,上身光著。”

“當時你家院裏還有別人嗎?”王之渙又問。

“除了黃狗,家裏沒有其他人了。”劉月娥答道。

“你家養狗幾年了?”

“已經養3年了。”

“那天晚上回家,你沒聽見狗叫嗎?”

“沒有。”

這天下午,縣衙役在各鄉貼出告示,縣官明天要在城隍廟審黃狗。

第二天,好心的人們蜂擁而來,廟裏擠了個水泄不通。

王之渙見人進得差不多了,喝令關上廟門,然後命差役先後把小孩、婦女、老頭轟出廟去。廟裏隻剩百多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王之渙命令他們脫掉上衣,麵對著牆站好。然後逐一查看,發現一個人的脊背上有兩道紅印子,經訊問,是劉月娥的街坊李二狗,正是他行凶殺人。

王之渙這次破案與審狗有什麼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