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從陽台的窗戶潛進公寓的350室,盜走了梳妝台上的鑽石戒指。

經現場勘查,發現梳妝台上留有罪犯的指紋。從作案情況推斷,罪犯似乎就是住該公寓的人。所以提取了公寓所有人員的指紋,但卻沒有與罪犯指紋一致的人。

當時,一名刑警瞧了一眼管理人的房子,無意中注意到了什麼。

“原來如此,罪犯找到了。隻有它的指紋忘記了。”

那麼,怪盜是什麼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