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幢簡易公寓裏,兩個流氓打了起來。住在鄰室的一位婦女聽到後,立即給警察分局打了電話,警察埃德和瓊斯很快趕到了現場。他倆破門而入後看到,其中一個流氓頭被打破,已經死去。從傷口看,死於鈍器猛擊。可是,問到嫌疑犯薩姆,他拒絕回答。

在這間連像樣的家具都沒有的屋子裏搜了半天,連個可口可樂瓶子都沒找到。要說像凶器的鈍器,隻有一個空菠蘿罐頭盒子,而且還被壓扁扔在地上。

“你是用這個罐頭盒打他的嗎?”警察問。

“笑話。你們相信這空罐頭盒子能置他於死地嗎?”薩姆攤開雙手,做出若無其事的樣子說道。確實,用這麼一個空罐頭盒,是不可能把一個大活人打死的。

據那位住在隔壁的婦女說,薩姆在案發後一步也沒有離開過房間,而且也沒有向窗外扔過什麼凶器。那天,他到底用的什麼樣的凶器,又把它藏在哪兒呢?兩位警察稍微考慮了片刻,相互會意地點了點頭,瓊斯突然把薩姆的胳膊扭到背後。埃德朝他的腹部猛擊。薩姆因受到突然襲擊,疼痛難忍,“咳,咳,咳……”地嘔吐起來。

“怎麼樣,薩姆,還假裝不知道嗎?”說,埃德指出了真正的凶器。

凶器究竟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