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一之道 第六章 我把貨運部交給你(1 / 2)

在天一的話語中,倒不是訴苦,而是讓人知道他一個無錢無權無勢的被別人當小狗收留的家夥從哪裏來的五四式手槍?在說了,要那個東西有什麼用?還是有一個就是表明我也是在車長裏麵這個魚龍混雜的地方長大的,命不值錢,誰可憐啊?自己都不當一回事兒,光是讓我受罪沒用的,還不如你們直接問,我知道的說出來就完事兒,免得大家浪費時間。

警察一聽,知道這是個老油條,越是老油條,就越是識時務,那就對了,直接問吧。

於是就有了以下對話。

“有人舉報說你在和別人打鬥的時候,撿了一把五四手槍,有麼?”

“打鬥倒是有,我沒有見過什麼五四手槍,而且兩次的打鬥經過都有人在一旁,甚至又一次,車站派出所還出了警?”

“有?那你說說經過。”一邊讓天一說經過,一邊四個眼色,讓人出去聯絡車站派出所,了解情況。

這一次的辦案由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涉及到了槍支,所以越過了車站派出所,沒想到,舉報的事情居然經過了車站派出所。這就有意思了,難道是有人報假警?

天一可沒有考慮那麼多,直接就說出了兩次打鬥的經過,都是經驗老道的警察,大家聽了一直覺得天一沒有說謊,要是這樣的情況,天一不會有機會在這兩次打鬥中,見到一隻五四式,否則的話就是天方夜譚了。不是現實。

你想想看,第一次,正在睡覺突然有人要求關燈躲避追打,然後在黑燈下火的黑暗裏借著遠處的燈光大牌哦了追人者,然後就揮舞開燈睡覺。光是出現在打鬥現場的時間麼都在黑暗中,莫不是開燈以後出來撿了槍,再回去睡覺?他怎麼知道外麵有槍的?要是知道怎麼不撿了在回去?

第二次打鬥的時候,茶盞派出所就在一邊,別說撿槍了,就是有槍的話,警察也早就知道了。而且,在他住的地方搜索以後根本沒有任何關於槍的痕跡,一般來說,像他這樣的人,見到了槍,絕對會有諸如興奮,隱藏,以及賣弄等一係列的變化,可他倒好,繼續的洗車睡覺,唯一次的去貴賓樓,也是有錢人老王感謝他的救護,請客才去的,又不是他一個,而是五六個。應該不會有什麼可以。道士那個老王,第一次打鬥,就是因為他。

“你為什麼會這麼做?我說的是打鬥,你不是孤兒麼?不要說你有正義感。”

“我是停車場的保安呀,值班的。而且是在冊的保安。”

“什麼?你居然是汽車站的保安?”

“是呀,我還是正式的,工資都是用在了衝抵洗車場的承包費上的。對了洗車場是收留我的公司大老黑黑叔承包的。”

越問越麻煩了,這位居然是局裏在冊的保安,嚴格說來,兩次打鬥,他居然都是公務?而且,照理說,他媽的居然還是自己人?

這個不難查證嗎,轄區裏所有單位的保安都是要找局裏注冊的,這回來說,保安就是局裏領導的,專門有一個保安公司,是局裏的三產。

像是汽車站,那裏運輸公司的保安甚至連警車都有,是原本的保衛科轉變過來的,這位居然也是吃公家飯的?

那就要慎重了,畢竟他也是有單位的,至少像昨晚那樣的動作死不會有了,隻是案子不解決,不能走而已,局裏沒有確鑿的證據的話,還得管飯,嚴格來說,這叫配合調查。

保安的檔案就在局裏有備案,分門別類,按照運輸公司查過去,這位的大頭照曆然在目,確實是真的,看戶口的話,是運輸公司下屬的汽車站的集體戶,就在車站分局這裏。

到了這個時候,估計知道的警察都清楚了,那個報案的就是打鬥的那兩個有關聯的方麵裏的某一個人,至於目的麼,不外乎嫁禍,或者報複,這個孤兒就是個純粹的倒黴蛋兒,被別人的事情牽連了而已。

正在糾結,去派出所的人也回來了,不但了解到,天一說的情況屬實,還在派出所的值班表上有這位的大名,是夜班,不過是長夜班。也就是說,隻要是在夜裏,這小子就是在當班,不過對於他來說那就是個睡覺的地方,當不當班都一樣。睡不著了轉幾圈就是巡邏。

這個分局也能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是,找到了老王,他一口否認自己舉報,而且還說出了對方也就是追打他的人,聯係上以後,對方說是在外地,問了以後,對方很大方的說和老王因為業務有衝突,但是至於說手槍,那就是不可能的,關於天一,對方也說了,那是人家的職責,沒有什麼埋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