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地產風雲(2)(1 / 2)

第十章地產風雲(2)

許多年前,就人喊出來,要打擊抄房者,但是,打擊,怎麼打擊,從何打擊。首先,抄房的有幾種形式。首先就是一部分開發商,他們炒房大概有三種方式:

第一低價買下土地,先不進行開發,等地塊周邊的條件相對成熟之後再進行開發,於是可以比拿到土地立即開發能獲得更高的利潤。

第二修了房不賣,等價格漲上去再賣。

第三通過虛假成交來炒高房價。

其次一部分買房者,他們炒房一般有兩種方式:

第一,在看好的樓盤排號的時候,想辦法搞到靠前的排號,再轉賣出去賺錢,也就是所謂的“炒號。”

第二,買下看好的住宅,但不是用於自己居住,而根據情況,或者出租,或者待價格上漲後賣出獲得利潤。

而我看來,在市場經濟的前提下,開發商和私人的炒房行為,都是合法的。唯一有違法嫌疑的是開發商通過虛假成交來炒高房價,但這種虛假成交隻要成為真實成交,就不成其為違法行為,因為從形式要件上來看它是完全合法的。如果形式要件有作假的現象,用“刑法”或“民法”、“合同法”等現有法律就可以製裁,有必要專門製定政策來對付嗎?

在一個民主法製國家,應該被打擊的是違法犯罪行為,如果“炒房者”沒有違法犯罪,憑什麼要“打擊”人家啊?

但是,這些人卻害了不少普通人,不知道上邊是出於什麼原因,雖然喊了這麼多年,但是也一直沒有行動。不知道是不是跟我一樣的想法。

我不是學經濟的,我當然不明白,隻是大概想了一下,然後問馬天賜,他告訴我“實際上,投資和投機其實很難區分,在發達國家,投機從來就不是被打擊的行為。大家都知道,商品價格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理智的投機者會在價格低於價值時買入,在價格高於價值時賣出,實際上起著維持商品正常價格的作用,合理的投機是有益於經濟的正常發展的。如果投機過度,經濟規律自然會讓投機者嚐到惡果,而不該由國家用計劃經濟的行政手段來粗暴幹涉。”

他這麼說,感覺好象對那些投機抄房的人沒辦法,其實有的時候我也想。

你買不起市心的房,可以買郊區的,買不起郊區的,也可以考慮搬到二級城市去發展,那裏有幾百塊一平米的房,還不行,你可以租房住,不一定非要自己買啊?

這樣,那些抄房的人不就不攻自破了嗎,可是,事實不是那樣的。

很多事情是難以說明白的,有的時候,如果去仔細思考裏邊的問題,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想法。例如,你會想到,這抄房者跟買房者之間,就好象周榆打黃蓋一樣。

如果不打擊炒房者,房價就會不停地漲下去嗎?如果沒有炒房者了,房價就降下來了嗎?

還有,說是對於買兩套房的征收重稅,那樣的話,沒有多餘的房用來出租。那些來城市打工的人,他們買不起房,又租不到房,你讓他們怎麼辦。

一想這些事情,問題就多了,此時,才感覺到剛開始那種大學生活的美麗,為什麼別人都說大學是最好是人生最逍遙的地方。

站在我的立場,對於這些事情無所謂,反正隻要能賺錢的,不犯法的事情,我就會去做。

不過,這次有可能我要間接的做一會好人了,給人民當一次正義的蝙蝠俠了。

買房是用來住的,所以,正常的,應該是買房的人是主體,是他們左右著房的價格。所謂市場,供需之間的關係而已。但是,現在這買房的人並不能真正的主宰房的價格,在一些人有心操作下,房的價格很難看到真正的麵目了。

其實,每個地方都有這種現象,隻不過水分多少而已。

所以房不能跟股票比,因為股票是純粹的投資或者是投機。可是,現在房市的投資或者是投機,在羊群心裏作用下,在一些人的團結和配合下,其利潤不比股票低。

正常的來說,要想真正的進入抄房的行列,尤其是想做大,那必須得先做開發商。但是,我們現在那有時間去做那個,而且我現在需要的不是企業,而是資金。

隻要有了資金,企業自然都會有的。所以,現在我就要想辦法,在最短的時間裏,收取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