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承諾,即使中途有困難,也要堅守諾言,貫徹到底。

——李嘉誠

50年代,李嘉誠剛做塑膠花時,常去皇後大道中一間公爵行接洽生意。

“我經常看見一個四五十歲很斯文的外省婦人,雖是乞丐,但她從不伸手要錢。我每次都會拿錢給她。有一次,天很冷,我看見人們都快步走過,並不理會她,我便和她交談,問她會不會賣報紙。她說她有同鄉幹這行。於是,我便讓她帶同鄉一起來見我,想幫她做這份小生意。時間約在後天的同一地點。客戶偏偏在前一天提出要到我的工廠參觀,客戶至上,我也沒辦法。於是在交談時,我突然說了聲‘Excuseme’,便匆匆跑開。客人以為我上洗手間,其實我跑出工廠,飛車跑到約定地點。途中,超速和危險駕駛的事都做了,但好在沒有失約。見到那婦人和賣報紙的同鄉,問了一些問題後,就把錢交給她。她問我姓名,我沒有說,隻要她答應我要勤奮工作,不要再讓我看見她在香港任何一處伸手向人要錢。事畢,我又飛車回到工廠,客戶正著急:‘為什麼在洗手間找不到你?’我笑一笑,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

此事雖小,但細微之處足見李嘉誠的守信。李嘉誠“解釋”說:

“信譽,誠實,是我的第二生命,有時候比自己的第一生命還重要。”

“如要取得別人的信任,你就必須做出承諾。在做出每一個承諾之前,必須經過詳細的審查和考慮。一經承諾之後,便負責到底;即使中途有困難,也要堅守諾言,貫徹到底。”

從商60多年的李嘉誠,誠信事例可謂數不勝數。而守信也變成了巨大的生產力:

“我現在就算再有多十倍的資金也不足以應付那麼多的生意。而且很多是別人主動找自己的,這些都是為人守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