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合組織】(1 / 3)

【亞太經合組織】

成立背景

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霍克訪問韓國時提出“漢城倡議”,建議召開部長級會議,以討論加強亞太經濟合作問題。經與有關國家磋商,首屆部長會議於1989年11月6日在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舉行,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新西蘭和東盟六國(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文萊)的外交、經濟部長參加了會議。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正式成立。1991年11月,APEC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漢城舉行,會議一致同意接納中國、中國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為“中國香港”)為成員。

宗旨與目標

1991年11月在韓國漢城舉行的APEC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了《漢城宣言》,正式確立APEC的宗旨和目標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堅持開放的多邊貿易體製和減少區域貿易壁壘”。

APEC精神----APEC的大家庭精神

APEC的大家庭精神是在1993年西雅圖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宣言中提出的。為本地區人民創造穩定和繁榮的未來,建立亞太經濟的大家庭,在這個大家庭中要深化開放和夥伴精神,為世界經濟作出貢獻並支持開放的國際貿易體製。

反映APEC精神的七個關鍵詞: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自主性協商一致開放的地區主義靈活漸進

組織性質:官方論壇,秘書處對其活動起到輔助作用。

重點合作領域: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等經濟領域。

APEC會標:一個橢圓的地球模型,綠色表示國家,藍色表示海水,中間是白色的APEC英文字母。

APEC會議的承辦:APEC年會由各成員經濟體輪流主辦,同時遵循一年由東南亞聯盟成員舉辦,一年由非東南亞聯盟成員舉辦的方式,明確規定不是主權國家的成員(中國香港和中國台北)不主辦APEC年會。

作為APEC會議的東道國,一年內要集中承擔舉辦一次外交和經貿部長會議、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3-4次高官會議、中小企業部長會議等專業部長級會議及其他各有關工作組會等數十次會議。

成員、觀察員

APEC現有成員21個,分別是中國、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智利、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墨西哥、馬來西亞、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台北、泰國、美國和越南。接納新成員需全部成員的協商一致。1997年溫哥華領導人會議宣布APEC進入十年鞏固期,暫不接納新成員。

APEC觀察員為東盟(ASEAN)秘書處、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和南太論壇(SPF)。觀察員可參加APEC部長級及其以下各層次的會議或活動。

組織結構

APEC是本地區重要的經濟合作組織之一,共有五個層次的運作機構。

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1989年成立後的最初三年,每年舉行部長級會議。1993年11月20日第一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離西雅圖市中心8海裏的布萊克島舉行,這是該組織成立以來舉行的第一次最高級別會議,大多數成員國派出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也出席了這一會議。此後,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每年下半年舉行。自1993年起,共舉行了七次,分別在美國西雅圖、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賓蘇比克、加拿大溫哥華、馬來西亞吉隆坡、新西蘭奧克蘭。第八次將於2000年11月在文萊舉行。第九屆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於2001年12月在上海舉行。

部長會議

APEC的部長會議分為APEC部長級會議和APEC專業部長級會議。部長級會議實際是“雙部長”會,即各成員的外交部長(中國香港和中國台北除外)和經濟部長(或者外貿部長、商業部長等)會議,每年的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始於1989年11月。專業部長級會議,是指討論中小企業、旅遊、環保、教育、科技、通信等問題的部長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