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許地山夫婦愛情公約(1 / 1)

我國30年代著名作家許地山結婚之後,在相當一段時間與夫人常為小事鬧矛盾,有時甚至爭吵起來。後來,兩人協商訂了一個愛情公約,其中包括下列內容:夫婦間凡事互相忍讓。

如意見不合,在大聲說話前各人離開一會。

各以誠相待。

假日工作完畢,夫婦當互給肉體和精神的愉快。

一方不快時,當互省日間未了之事及明日當做之事。

從此後,他們都按“約”辦事,互相遵守,彼此間相處得十分融洽,感情的裂縫完全修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