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遺憾(1 / 2)

秋宇說完,看了看麵前的趙麗玲,說道:“我對現場情況的複原,就是這麼一個情況。其實跟你說的,隻不過是大同小異而已。你才剛剛參加工作,學的也不是這個專業,幹的工作更是沾不上邊,而我,從事這項工作已經好多年。你能沒有親眼看過現場,僅憑我的描述,就將作案過程分析得八九不離十,確實是值得我佩服。”說完,他又笑著說道:“當年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可沒有你這點功力。”

趙麗玲被秋宇如此誇獎,心裏早已樂開了花,但卻又不好太多的表現出來,隻好抿著嘴在那偷笑。

見她這樣,秋宇一時半會兒也不知道該說點什麼,隻能又繼續說道:“我說完我的意見之後,各組又將一整天的工作情況,進行了彙報。大多數人調查了解到的情況,都跟昨天差不多,並沒有更多的發現。不過,鹿學成和派出所那個小夥子兩人的這一組,還有情報這邊,卻是有了重大的發現。”

“鹿學成他倆將當天晚上參與賭博的所有人又找來細細的審問了一遍。其中有兩個人當時就站在沙聰旺的旁邊,他們反映,當天晚上沙聰旺在賭場打過幾個電話。其中一個電話,沙聰旺說了一句:你到了再打給我。這句話,兩人都聽到了,而且絕對沒有聽錯。”

“情報這邊,查了沙聰旺的電話通話情況,發現沙聰旺的通話記錄裏,有一個號碼比較可疑。這個號碼在沙聰旺死前一天的中午打過沙聰旺一次電話,通話一分鍾左右。第二天下午,也就是最後有人見到他的那天,沙聰旺打過這個號碼一次。到了當天晚上十一點左右,沙聰旺又打了這個號碼一次,最後一次通話,是淩晨十二點二十九分,而這次,是那個號碼打給沙聰旺的。這四次電話,除了第一次的通話時間還算長些以外,其他幾個電話的通話時間都非常短,十來秒鍾就結束了。”

“而從通話時候電話所在的位置來看,四次通話,沙聰旺都是在核桃樹村的範圍之內,而另外那個電話,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位置在鹿城區,第三次和第四次就已經在核桃樹村的覆蓋範圍。”

“經過兩天的工作,沙聰旺被殺案終於有了一些突破性的進展。沙聰旺死前與他通過電話的這個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後來,經過對這個電話號碼的調查,沒多久,我們就準確獲取了這個號碼持有人的信息。這個人,叫做趙洪波,男性,三十九歲,家住鹿城區劉平鄉上河村委會河邊村16號,在鹿城區一個建築工地上打工。沙聰旺被殺的頭兩天,此人以要回老家一趟為由,請假離開了工地。而根據劉平派出所反饋給我們的消息,當地確實有這麼一個人,不過,村裏到處傳言,此人七八年前在外殺過人,已經躲了起來。這七八年來,也從來沒有人見他回過家。”

“先不說他曾經在外殺過人這件事的真假,一個七八年沒有回過家的人,怎麼會以這種理由請假呢?而且,時間上又如此的吻合。從他的手機號碼定位來看,死者被害那天,他就在附近,種種疑點聚集在一起,已經足夠使其成為該案最重大的犯罪嫌疑人。”

“我們沒有猶豫,立即組織對其實施抓捕。趙洪波在案發後,手機號碼停止了使用,甚至連之前的那個手機都沒有再開過機,也沒有回去原來的工地。整個人,如同人間蒸發了一般,簡直是狡猾到了極點。抓捕他的工作,變得極其艱難。不過,我們對於這種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絕對不會手軟,也絕對不會放棄的。三個月後,趙洪波在外省被抓獲。”

“也許,你以為我們成功了。”秋宇突然長歎了口氣,苦笑著說道:“我們確實是離成功非常的近了,可惜,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這麼簡單。趙洪波歸案後,不管我們用什麼辦法,也不管換誰去審訊,他都拒不交代任何犯罪事實,從他歸案那天開始,在公安機關就隻會說四個字:我不知道。”

“所有審訊過他的民警,與他接觸下來以後,都有一種感覺,甚至幾乎都能肯定,這起案子,絕對就是他趙洪波幹的。可惜,說是這樣說,證據在哪?當時,我們公安機關手裏的東西,僅僅隻是從手機定位上確定,案發當時他到過現場附近,還和死者有過幾次手機通話而已。但這些東西,又能證明什麼?現場所有獲取的東西,也沒有一丁點是能證明他到過現場的。沒有指紋、沒有DNA、沒有物證、沒有人證,什麼也沒有,我們公安機關,在這起案件上,毫無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