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要盡快找到,找到以後立即突審,先把她的嘴撬開再說。另外,這個女人的所有信息,全部上手段(指各種秘密偵查措施的意思)。”張愛軍看了看彭輝,又問道:“還有什麼?沒有的話下一個。”
彭輝聞言,看了看張愛軍,又衝秋宇點了點頭。
秋宇會意,翻開自己整理好的資料,開始說道:“各位領導,現場所有的檢驗鑒定,直到一個小時以前,我才全部收到。因此,也才能做出準確的分析和判斷。我的彙報,分成兩個部分,接下來,我先做第一部分,也就是現場和屍檢部分的彙報。”
“現場位於小河邊村5號,是一幢一層帶院的平房。整幢建築很老舊,呈坐西朝東向,它的東側是進村的大路,說是大路,其實就是一條隻能讓三輪摩托車通過的土路而已。大門設在東院牆的正中,是一道紅色雙扇內開式鐵皮門。門當時呈關閉狀,門鎖完好,沒有發現任何新鮮破壞痕跡,也沒有發現任何的血跡沾染。這道門,也是這裏唯一的進出口。”
“四周的院牆,高度有兩米八,不算高也不算矮,院牆經過仔細勘查,沒有發現任何新鮮攀爬的痕跡。”
“院內,南側是院子,呈東西向長條形,院子北側是四間平房,每間房大體上都呈正方形。房門是非常普通的紅漆木門,每道門的門鎖都很完好。房間沒有房號,由東至西,我們將這些房間,分別編為一至四號。”
“一號房,是那名叫做徐麗的女人的住房,門呈關閉狀。我們將房門強行打開以後,發現裏麵除了有一張床和一些女性用品以外,沒有任何異常的東西,也沒有血跡。二號房,是發現其中死者餘成東的房間,待會再做介紹。三號房,也是呈關閉狀,我們同樣進行了強開,裏麵堆放著大量的生活雜物,被子、床墊、家具、家電,什麼都有。這些東西堆得很整齊,物品上麵的灰塵也很均勻,應該是長時間沒有進去過的樣子,裏麵同樣沒有任何異常的發現。四號房,也就是最裏麵的那一間,這裏沒有血跡,也沒有打鬥痕跡。在這裏,我們唯一的發現,是胡明遠的身份證和手機。”
“這個現場的勘查,我們也分為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在院子裏,另一個部分,在餘成東的房間。”
“院子裏,屍體仰躺在院子正中靠北牆的一個藤椅上,這個藤椅,就在二號房間入口的旁邊。藤椅上有大量擦拭狀的血跡。藤椅周圍,以及由藤椅到二號房間門口的這個區域,地麵上有大量的血跡。這些血跡,有滴落狀、流淌狀、擦拭狀和少量的血泊,擦拭狀的血跡最多。這些擦拭狀的血跡,有很多還帶有花紋,乍一看,有點像血腳印。但實際上,這些並不是腳印,而是血跡大量侵染在衣物上,又由衣物印在地麵上而留下的。院子裏的血跡,就僅僅局限於這一區域,並沒有延伸到大門的位置。”
“在這些血跡覆蓋的範圍內,我們還發現了一種深綠色,圓弧形的玻璃碎片。碎片不多,隻有一片,上麵還散發著刺激性的氣味。”
“院內這具屍體,經過DNA檢驗鑒定,證實死者為胡明遠。屍體上身穿一件白色的T恤,下身內穿一條綠色的內褲,外穿一條淡藍色的運動大短褲,雙腳赤裸,沒有鞋和襪。那條外穿的大短褲,被脫到了膝蓋的位置。屍體呈坐姿,後背靠在藤椅靠背上,頭側靠於靠背上方,雙手自然擺放於身體兩側,雙腳自然平伸,腳跟著地。全身上下,幾乎布滿了血跡。”
“屍體經過屍檢,全身上下有多處銳器創,所有的創口,都是砍切創,也就是說,都是被銳器砍擊而形成,並沒有匕首、短刀類工具刺入而形成的刺創。這些創口,最為集中的在麵部,我們用盡了辦法,也根本無法數清楚創口的數量,保守估計,應該不會少於六十個砍切創。這些創口的方向,非常雜亂,並不固定,這足以說明,是在死者被限製了一定的活動自由,他在拚命掙紮和避讓之中才能形成。另外,屍體的雙手上也有一些創口,這些,應該都是由於抵抗而形成的抵抗傷。其他的創口,就非常的稀疏,分別在左後背、左臂後側、左大腿後側和左小腿後側的位置。這裏,請大家注意一下,所有的後側的創口,幾乎都在死者身體的左側。”
“死者身上,沒有任何一處創口是致命傷,提取的胃內容物、肝髒和心血,都沒有檢出任何毒物的成份,胃內有少量液體,沒有食物,這些液體裏,檢出了酒精的成份,但是,血液內卻沒有檢出酒精。由此推斷,死者的死因,是由於銳器創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時間,是在進食後四個小時以上。按照正常的就餐時間,下午七點以前吃下午飯,死亡時間,應該在夜裏十一點以後。胃內容物檢出酒精而血液裏卻沒有,說明死者幾乎是剛喝完酒之後就遇害了,身體的新陳代謝還沒有來得及吸收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