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莫尋這邊的確是個麻煩事兒,當然,孔小玲這邊也不鬆快。
原本我以為這裏麵可以相安無事,我可以靜下心來和王思海所安排的狗子一起去“長城塚”了。
盡管這“長城塚”從一開始不光呼口反對,甚至於前幾天來別墅的魚姬也是反對。
不過就算是反對,我心裏麵也清楚的很,自己該去的,還是要去。
為什麼?
就因為這件事兒是王思海安排的,也正因為自己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王思海服務的。
換句話說,與其是服務,倒是不如說成我在幫王思海做事兒,同樣,我自己的事兒也是需要王思海所幫忙的。
從自己逃離龍口鎮,進入北京市以後,卻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會遇到小偷當中的三人跳。
也更加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堂堂一個出身於小偷世家的人,居然就這樣被一個三人跳當中的小偷所偷走了身上大部分的東西!
說實話,當時自己來到北京時所帶的一萬元錢,因為自己拿出去了兩千元捐了款之外,剩下的八千元對我來說的確也是非常重要。
但是重要歸重要,這錢的事情自己還是可以憑著自己的努力賺回來的,也就是說,這些錢頂多就是讓我一開始能吃上一口飯,住的一處小旅館而已,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作用。
但是我當時包裏麵的那個鐵疙瘩,卻是對我意義非凡。
盡管那個東西沒有任何的鎖眼,也沒有任何的能夠打開的地方,完全就像是一塊鐵塊一樣,但它畢竟是爺爺留給我的東西,也是目前所唯一能夠留給我的一件摸得著、看得見的物品了。
因此,這種東西對我來說非常的重要,因為這不僅僅是爺爺所留給我的紀念,也更加是爺爺留給我唯一一件東西。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爺爺臨死之前是千叮嚀萬囑咐的讓我一定要保管好這個鐵疙瘩,切記不要弄丟失了。
雖然我不知道當時爺爺這麼說,這麼做的目的到底在哪裏,畢竟當時按照我的想法來說,這玩意兒就是一塊鐵疙瘩,根本就不是一塊金條。
如果是金條的話,說不定自己拿出去賣,或者是自己留著還能值點錢,但是既然連金條也不是,而且還隻是一塊鐵疙瘩,就算是鐵疙瘩能夠賣收廢品的,但那能夠賣多少錢呢?
因此,當時爺爺所和我說這件事兒的時候,我心底裏也是本能的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根本不值錢。
但是後來仔細想了想,爺爺從來做事情都沒有錯的時候,換句話說,自打我記事兒起,爺爺所做的每一樁事情,每一件事情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也是邪了門兒,爺爺以前不管是做任何的事情,都沒有出錯過,有的時候他甚至是和別的朋友一塊抉擇一件事情。
可以這麼說,原本當時在抉擇一件事兒的時候,有的人所提出的一些方案,幾乎是得到多有人認同的,但是爺爺卻不這麼認同,他非但不認同反而是非常反對那個人所提出的建議。
隻可惜,因為有的時候有些事兒,並不是爺爺所能夠改變回來的。
因而當時很多事情盡管爺爺比較反對,而且還是極力反對,但同樣是遭到了對方的無情反彈,有的甚至於直接是將爺爺的建議棄之腦後,專心研究他們自己的建議、想法和內容。
可最後的事實是怎樣的呢?
很顯而易見,最後的事實證明爺爺最開始所說的話並不是憑空捏造的,同樣,事實也證明,爺爺最開始的想法是最符合後麵發展需要的。
也是因為這樣的事情,我在從小的時候就已然種下了一顆種子,一顆認為爺爺似乎就是無所無能的那種人一樣,換句話說,就是神,隻有神才能夠將這一切的事情算的那麼準。
隻不過到後來爺爺去世的時候,我才真正的明白,不管你算的再好,再厲害,爺爺終於還不是一個神,而是一個人。
於是後來我仔細想了想爺爺最開始的話,尤其是對著爺爺曾經所做的事情,所判斷的事情來看,我這才改變了自己對鐵疙瘩的想法。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離開龍口鎮,逃往北京的時候才會將那個沉甸甸的東西帶在身上。
隻不過卻沒有想到的是,這樣的東西居然還被三人跳的人給偷走了。
後來也是自己在陰差陽錯之下認識了王思海,爾後便有了自己後來所發生的事情。
當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因為一時衝動對王思海表明了自己是小偷世家身份的時候,王思海這才讓我幫他一個忙,而這忙自然就是幫王思海偷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