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要表現的適度(1 / 3)

愛孩子要表現的適度

1.“愛”不能“無微不至”

我們不能讓孩子永遠站在我們後邊,而應教他去篩選生活,找出孩子在我們的指導下能承受的經曆,使他有機會去體驗生活,認識自己的能力。

我們對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把每一件事情都安排好、把握住。如果拚命去作這個嚐試,將會使自己煩惱無限。雖說對孩子的生活照顧周到是我們做家長的責任,但不能無限度地去做。

“小明,小明,把大衣帶上去學校。”媽媽叫住了匆匆忙忙趕校車的11歲的兒子。“我不要,我沒感到冷。”“今天天氣預報說要刮風,會很準的,帶上吧。”媽媽把大衣從他的屋子裏拿來遞了過去。小明不情願地拿上大衣走了。

過於保護孩子的媽媽是權威的媽媽,她來決定小明是冷,或是不冷。而媽媽這種額外的關心和保護並不是必需的。因為媽媽決定他需要帶上件大衣上學,他就得帶上,但他並不是持積極態度,所以媽媽隻得給他拿來。這樣做小明不開心,認為媽媽侵犯了他的權利,而小明自己也不會馬上培養出聽天氣預報、照顧自己的衣物的習慣。媽媽並沒有領會到這點,反認為一切都在自己的預料與掌握之中,她把事情把握得很穩。

“媽媽,我們想去遊泳,今天天氣很好。”7歲的小宇央求媽媽。

“不行,現在已經是11月了,水很涼,你會感冒的。”

“好媽媽,讓我們去吧,我們不怕冷。”5歲的弟弟幫助哥哥解釋說。

“今天的太陽很好,天氣很暖和,我們不會感冒的。”哥哥接著說。

“怎麼說也沒用,現在是11月了,我是不會讓你們去的。”

“我們就遊一會兒,冷了就上來。”哥哥繼續央求。

“去外麵玩一會兒球吧。”媽媽進屋去了。

哥哥說:“她害怕把我們凍感冒,所以不讓我們去遊泳。她太主觀了。”

弟弟點了點頭,無可奈何地去做其他事了。

媽媽的確是害怕,害怕他們冷了、熱了、看不見他們了。媽媽是在保護他們,不使他們受傷害,這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但是媽媽有點過分,她認為時時處處都有危險,她過於保護孩子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過分保護導致過分限製,限製孩子的能力發展,限製孩子接受挑戰的機會,其結果就會導致孩子懦弱,缺乏勇氣。

從某些角度來看,體驗是培養孩子勇氣的戰場。孩子需要父母的嗬護與鼓勵,但不是過度保護,不是對他們的能力與勇氣的懷疑。我們應當讓他們盡量用一種冷靜的態度來對待生活中的種種困難。我們有責任去教會我們的孩子正確的生存方式、方法和態度來對待生活。我們應經常讓他們看一看我們麵對著什麼問題,然後問他們:“該怎樣做?”用這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們可以指導一個孩子去分析眼前的事情。孩子們很愛動腦筋,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會更好地思考該怎樣做的問題。做父母的應利用這一特點,訓練他們解決問題克服困難的能力。

“媽媽,妹妹把墨水灑到我衣服上。”5歲的岩岩大聲叫著。他很不滿意小妹妹的行為。

岩岩告訴了媽媽他的問題和他的反應。他想讓媽媽解決這個問題,做點什麼,最好是懲罰妹妹。

“岩岩寶貝,很遺憾妹妹把墨水灑到你的衣服上,我也沒辦法。下次你怎樣做,妹妹就不把墨水灑到你身上了?”“我不知道,”岩岩氣得直跺腳:“你得告訴她,她不能再這麼做了。”媽媽麵對岩岩的惱火很平靜。“你想一想怎麼辦。一會兒我們再談談。”媽媽走進另一間屋子裏去了。過了一會兒,當岩岩平靜下來,媽媽才談起這件事。岩岩想一想這件事又生氣了,他認為媽媽不公平。“為什麼我做錯了事你就說我,而她錯了你卻讓我想辦法!”媽媽告訴他:“妹妹還小,不懂事,我們應該想想怎樣預防這件事的發生。”最後岩岩終於認識到,他應該把墨水放到妹妹找不到的地方。

岩岩通過自己的頭腦思考問題,想出一個比較合適的解決辦法。

媽媽在這裏沒有越俎代庖,代替岩岩教訓妹妹,製止她的惱人的行為,體現了她對岩岩的信任。一般成年人往往認為我們的孩子太小,不能解決問題,不會平息自己的煩惱,或認為他們的想法太幼稚,橫加批伐。其實,父母要信任孩子的能力,相信孩子自己會做好許多事情,隻不過有時需要指導而已。父母應當給孩子機會、時間、耐心和指導,讓他們去發展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決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讓他們完全憑自己的現有能力與經驗去品嚐生活中的一切苦果,給他們不應有的壓力。父母應陪伴和指引他們一同探索,如果問題超出了孩子自己的能力範圍,父母當然要給他們提供幫助。從孩子出生的那天就應開始這樣做。我們一步一步,一點一滴,給孩子生活難題、挑戰和滿足。我們總是在那裏,給他們關心和指導。

2.愛護但不嬌縱

關心孩子是很重要的,但並不是一味滿足,孩子們要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我們要是認為,孩子長大了可以自然而然地學會控製自己的情緒,那就大錯特錯了。人們有什麼魔法能毫不費力地轉瞬之間得到從幼年時期就必須培養發展的技巧?沒有這樣的魔法存在。父母的責任是培養孩子從小懂得控製自己的願望,尊重別人的權利。什麼時候可以順從孩子的意願使他高興,什麼時候不能,是要仔細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