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事小而不為
事事從小處做起,則大事可成矣。曾國藩說:“泰山之高以其不棄糞壤,滄海之大,以其不拒濁流。”就是這個意思。
○駕權實戰:欲想變真龍,先做條好魚
古往今來,那些成就大事業的人,都是積累有素,厚積而薄發,一旦機會到來,乘勢而上。除非動亂之世,社會處於無序狀態,人的發展往往打破既定程序,就一般性而言,都從日積月累中成就。曾國藩曆來將眼界宏大與小處入手相提並處。認為二者缺一不可。他還特別從曆代有作為的帝王和宰相身上,印證他的結論。他曾有過這樣的精采之論:
古之成大業者,多自克勤小物而來。百尺之樓基於平地,千丈之帛,一尺一寸之所積也。萬石之鍾,一銖一兩之所累也。周文王是中國難得的聖人,但自早晨至中午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周公是夜以繼日,處理政務直到天亮。這些聖賢勤勞若此,則無小無大,何事敢怠慢!諸葛亮為相,自杖罪以上,皆親自臨決。杜慧度為政,纖密一如治家。陶侃綜理密微,雖竹頭木屑皆保存起來作為有用之物。朱熹曾說為學須銖積寸累,為政者亦未有不由銖積寸累而能夠作為的。秦始皇用石來量書,不處理完畢不入睡;魏明帝自己代行尚書事,隋文帝批文件無暇吃飯,令衛士送餐,這些皆為後世所譏笑,以為天子不當親理細事。我認為天子或可以不親細事,若為大臣者,則斷不可不親。陳平之問錢穀的事,不知,問刑獄的事,尚不知,未可以為人臣效法也。大凡建功立事,一定以親眼所見者為有效。如有車必見其車具,如有衣必見其襟袖,若為廣見博聞的君子,必見其著述滿家,手搞累筐。若為躬行實踐的君子,必見其麵色之興奮,徒黨對他的感慕。如果善於治民,必見其所居之民高興的地方,離任時老百姓會十分眷戀他。假如善於治軍,必見其有戰則戰,有攻則取。若不以目所共見者為根據,而任憑心所揣度者為高,則將以空虛淺薄為哲理,而輕視務軍,以崇尚空泛為賢能,而恥笑勤奮謙謹,何異於鄧揚之徒,流風相扇,高心而空腹,尊已而傲物,大事細事,皆墮壞於稀裏糊塗之中。親者賢者,皆被拒於千裏之外,而雍正以居敬為奉行簡約之本,都一定是因為能夠勤敬才無廢事的。
我朝宣宗道光皇帝,臨朝三十年,勤政法祖。每日寅正而始,閱覽章奏,卯正而畢,事無滯留。1849年。聖上身體欠佳,自夏至冬,仍帶病治事,不趨簡便。1850年2月25日,始命皇四子代閱章奏,召見大臣。即今鹹豐皇帝也。蓋以七十天子,重病半載,其不躬親庶政者,僅是生前病重的那一刻。為人臣者,其敢自暇自逸,以不親細事給自己開脫嗎?
曾國藩還從細微處做起,總結出成功人生應謹守的六個原則:凡多欲者不能儉,好動者不能儉。多欲如好衣、好食、好聲色、好書畫古玩之類,皆可浪費破家。認為他的弟弟曾國荃雖無痕嗜之好,而頗有好動之弊。寫信勸道:今日思作某事,明日思訪某客。所費日增而不覺,此後講求儉約,首戒好動。不輕出門,不輕舉事,不特不作無益之事。即修理橋梁道路,寺觀善堂,亦不可輕作。舉動多則私費大矣。其次則仆從宜少,所謂食之者寡也。其次則送情宜減,所謂用之者舒。否則今日不儉,異日必多欠債。既負累於親友,亦貽累於子孫。
曾國藩善於從全局、從大局考慮問題,但對具體步驟又有條不紊,章章有法。他對打敗強敵,認為器械十分重要,如規定矛杆用竹必須“老而堅者”,“桐木必須小樹圓身,大樹鋸開者不可用”。他發現鄒壽璋捐辦的矛杆不合規定,立即下令更換。後來,他還親自研究炮子的打造,將原來生鐵為原料,改為熟鐵,結果既解決了炮子“經藥輒散”的難題,又使射程“多一裏有奇”。這種炮子大如葡萄,每炮裝子百餘顆,或三四百顆,“噴薄而出,如珠如雨,殆無隙地,當之輒碎”。殺傷力之大,可以想見。當時國內造炮技術原始,多方講求,亦無大的進展。於是決意在廣州采購洋炮千尊,但至鹹豐四年二月,隻解到三百二十尊。以後陸續采購,大有增加,成為湘軍水師主要利器。
○駕權實戰:一粒之餐皆可食
曾國藩是最早提出自籌軍餉的將帥之一。這有一個過程。江忠源之楚勇在廣西和本省作戰,或由賽尚阿大營糧台,或由湖南官府撥給。湘勇至長沙之三營也同樣如此。但省內財政拮據,再加上與大吏矛盾日益尖銳,曾國藩力圖改變依賴官府濟餉的局麵,“不欲取之藩庫”,乃決計自籌軍餉。為此,他一麵呼籲湘潭富戶解囊相助,一麵擬定簡明章程,在有關州縣設局勸捐,並敦請郭嵩燾等人及各地紳土相助。據郭嵩燾說,成績可觀,“甫一月捐得十萬餘金”。有的富戶慷慨捐輸,如湘鄉首富朱某,一人就捐萬金;衡州前湖北巡撫楊健之子也捐銀萬兩,安福蔣某更捐錢三十餘萬串。但多數並不踴躍。曾國藩決計勒捐,即強行令富戶捐助,“捐輸一事,竟亦非勒不行,待已決計行勒之藥”。不僅勒捐一般富戶,已故兩江總督陶澍,一湖北巡撫常大淳家亦不例外。這樣,至十二月,捐款有了增加,竟達六萬串。此外,曾國藩還奏準清廷撥銀四萬,湖廣總督吳文谘準截留兩萬。
但支出更多,僅軍餉一項,十二月曾國藩言即需七八萬金。此外,造船所費亦巨,如奏準截留之四萬金,約十一月中旬到衡,至十二月七日,就“已用去三分之二”。當時正“大招水勇,所費不貲”,這就使曾國藩不得不向駱秉漳告急,“務須省庫一為協濟,乃可了此一局”。事實上,到衡州後,留在長沙一帶之湘軍勇營,仍由藩庫供餉,曾自籌之餉,隻能供給在衡之四省及大營日常開支。這就是說,曾國藩依靠捐輸以自籌軍餉,“不欲取之藩庫”的計劃並未實現,仍不能不依賴省中大吏的支援。這是駱秉璋顧全大局,並認識到支援曾國藩,正是保衛湖南,保衛自己官位,乃至身家性命的明智措施。有此一番經曆,曾國藩更痛切地認識到對清廷撥款,對紳士自行勸捐集餉,都不能抱過高的希望,而依靠地方政權籌餉,則較為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