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素材積累與多維解讀
素材運用廳
“大V”標簽不是違法擋箭牌
“大V”是微博時代的熱門人物,他們往往是微博的意見領袖。近來,有網絡“大V”因涉嫌違法行為被抓。在為“大V”違法行為打造的各種擋箭牌中,有一些被經常拿來使用。比如,“大V”搞了多少慈善項目、發起了多少公益活動、推動了多少輿論監督,希望以此“功過相抵”。有“大V”在圖書簽售現場進門被拒,對保安聲稱:“我有987萬粉絲,讓我進去。”這類用粉絲數謀求開路特權,網絡反對特權、網下謀求特權的行為,並非孤例。沿著這種邏輯,一些網絡名人憑借自身的名氣和背景,以為即便有出格行為,自己的“抵抗力”也要比普通網民強;以為即使是違法犯罪,相關部門也要顧及所謂輿論和粉絲,不敢依法懲處。
【多維解讀】
1.還原真實。“大V”們的自我預期一旦在現實麵前破滅,就會拋出“陰謀論”來博取同情,試圖謀求法律之外的“解決”。在一個成熟的社會裏,無論觀點如何多元,都有一些基本共識,比如事實、法律。我們討論一個問題,首先應看事實如何、是否合法;如果無視事實、拋開法律,僅以個人好惡選擇站隊、用不同標簽評判是非,這樣的討論不會有出路,社會也難有真進步。
2.消除特權。“功過相抵”這種似是而非的邏輯,實在經不起推敲。一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能抹殺其過往功績,但也難以為違法犯罪正名。這是一個基本常識。如果做過一些好事就希望擁有特權,那麼“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又如何實現?那些因貪腐被抓的官員,在出事之前,難道就沒有一點貢獻?在當今中國,不管是貪腐的“大老虎”,還是違法“大V”,都不應有特權思想,也不應有特權待遇。
3.堅守底線。毋庸諱言,在某些網絡“大V”眼裏,粉絲多也是一種身價。他們不僅希望它成為精神財富,更希望它轉化為現實中的特權。這種認識和期待,正如魯迅先生所言,“掣維新之衣,用蔽其自私之體”。隻有擺脫這種“特權幻覺”,堅守住法律底線,“大V”的身份才會有真實的分量,才會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正能量。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
2013年8月27日,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醫生爆料稱,郎平代言的莎普愛思滴眼液涉嫌虛假宣傳,並在微博中寫道:“截至目前,世界上沒有一個能有效治療白內障的藥物。有效治療白內障的唯一方法是手術摘除白內障並植入人工晶體!”崔紅平在微博中稱一位白內障過熟期的患者使用了一年的莎普愛思,並沒有達到有效治療的效果,最終還是失明了。
登錄莎普愛思藥業官網,在網頁顯著位置可以看到“莎普愛思,專治白內障”“中國馳名商標”等宣傳字樣以及由郎平作為該產品代言人的宣傳廣告。經調查發現,莎普愛思係列產品曾多次被曝光產品不合格:2012年11月,長沙市藥品流通行業協會宣布莎普愛思因涉嫌發布嚴重違法藥品廣告,被勒令下架暫停銷售。2011年4月和2010年3月莎普愛思生產的頭孢克肟分散片被認定為不合格藥品。2009年,廈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08年抽檢不合格單位,莎普愛思產品頭孢克肟顆粒、苄達賴氨酸滴眼液上榜。
【多維解讀】
1.明星效應,不可盲目信任。在產品極大豐富,讓人目不暇接的今天,要吸引公眾的眼球殊非易事。影視明星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自然具備吸引公眾眼球的條件,當然,明星做廣告肯定會收取廣告費。正如俗語所言:“受人一飯,聽人使喚。”收受了別人的巨額錢財,難免要受人擺布。有些演藝明星因為收受了巨額代言費,便心甘情願地充當假冒偽劣商品的“遮羞布”,甚至是“助紂為虐”,充當無良商家欺騙消費者的工具,從而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