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LatinAmericanIntegratiOnAssOciatiOn-LAIA)】(1 / 1)

【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LatinAmericanIntegratiOnAssOciatiOn-LAIA)】

拉丁美洲一體化協定是在拉丁美洲自由貿易協會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發展中國家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1980年8月12日阿根廷、玻利維亞、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墨西哥、巴拉圭、秘魯、烏拉圭、委內瑞拉11國在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簽署了《1980蒙得維的亞條約》。1981年3月18日條約生效,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正式成立,取代了其前身1960年成立的拉了美洲自由貿易協會。該組織的總部設在蒙得維的亞。

外交部長理事會是該組織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對重大政策和發動作出決定。代表委員會是常設政治機構,負責協會的各項日常工作,促進條約和具體協議的實施。估價與協調會議負責全麵檢查一體化進程協議,檢查和估價執行情況,協商和談判具體措施和建議。

《蒙得維的亞條約》規定該組織的宗旨是促進本地區經濟和社會一體化協調、均衡地發展;在雙邊和多邊基礎上建立拉美共同市場,實現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條約規定成員國將遵循多元化、協調一致、靈活性、區別對待和多方交往的原則,促進和調整相互貿易,發展有助於擴大市場的經濟合作行動,並為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提供優惠條件。

該組織成立後的首要任務是就拉丁美洲自由貿易協會遺留下來的各種製度繼續進行談判並就拉美地區共同發展經濟戰略製定新的方案。1984年4月第二次部長級會議通過決議,規定成員國對進口本地區的產品不再擴大現有的非關稅限製,也不實行新的非關稅限製,並在不超過3年的時間內,通過談判取消現行的非關稅壁壘。1986年7月協會舉行政府高級代表特別會議,決定在本地區同等發展水平國家之間進一步擴大貿易免稅優惠製、普遍降低非關稅壁壘。1987年3月11個成員國外長在蒙得維的亞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擴大成員國之間貿易,改變貿易不平衡,減少非關稅壁壘和向發展緩慢國家進一步開放市場等內容的五項決議。5月各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在布裏奇敦達成協議,決定建立拉美統一貨幣,以結算本地區部分貿易的差額。6月在總部召開了估價與協調會議第八次特別會議,成員國代表一致通過了“振興地區貿易協定”,該協定規定將成員國間的關稅優惠率提高至60%,並從1989年1月起,對較不發達的成員國的優惠率提高到88%。在協定的促進和帶動下,成員國雙邊和多邊貿易、經濟活動有了新的發展,簽定了一些局部性的協定,擴大了市場,對較不發達的國家提供優惠照顧。該協會還與拉美其他一體化經濟組織、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機構加強聯係,簽署了相互合作和交流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