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鍾梅芳答應下來,揉了下眼睛,便帶我去到了博仲的房間。
準確說那是鍾梅芳的房間,因為博仲才過兩歲,讓他一人跟睡覺,鍾梅芳不是很放心,所以一直以來他們都是睡在一起。
看得出,房間內既有小孩兒的玩具和用品,也有女人化妝用的梳妝台,還有幾張鍾梅芳和博仲的合影,照片上的兩個人眉開眼笑,洋溢著溫馨幸福。
聽鍾梅芳說,博仲失蹤的那天晚上,碰巧是她值班,本來是請了個跟她要好的同事來幫忙看著博仲,誰知道那個不靠譜的同事整個晚上都在客廳看足球比賽,連博仲是什麼不見的都不知道。
聽到這裏,我有個問題早就想問了:“究竟有什麼地方?是你們重案組都解決不了的?不然趙匡遠副局長他老人家也不可能推舉我這個看義莊的來協助你吧?”
“你很聰明!”鍾梅芳頭一次誇我,並跟我解釋說:“在我們入手破案時,的確有幾處地方是我們始終突破不了的……”
第一,那些失蹤兒童是如何在自己家中消失不見的?針對這一點,鍾梅芳和她的人有過深入調查,發現多數家庭中在孩子睡著時都會關緊門窗,直至人消失,門窗還是緊緊關著的。
換離奇點的說法,那些孩子簡直是憑空消失的,重案組沒有在現場找到任何可疑的地方,凶手像是可以從遠處操縱空間一樣,完全不需要偷偷進到房間內帶走孩子。
第二,失蹤兒童的屍體都是距離失蹤五天後被找到,凶手選擇拋屍的地方基本是偏遠無人的地帶,沒有任何監控設備,也沒有任何路人經過親眼看到凶手的真麵目。
要說這拋屍的地點和時間倒是沒什麼特別的地方,可重案組的人趕到後,經過法醫的鑒定,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了,屍體身上竟然有很多其他已經死亡孩子的指紋。
這件事在鍾梅芳交給我的報告上有提到過,明明死去的孩子大多數被父母領走,死人的指紋出現在另一具屍體身上該如何解釋?難不成是死人複活了?還是失蹤的孩子在那五天內,分別拜訪了那幾個已死多日的孩子?
重案組有走訪過那些受害者的家庭,他們都承認,自己家的孩子遺體早在從警局取回後,葬入了地底與世長眠。
第三,凶手的目標全部都是二、三歲的兒童,似乎是有計劃的進行著,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兒童失蹤受害,那些兒童的眼珠和內髒現在也沒有找到,凶手難道隻是單純的想要販賣兒童的器官嘛?
以上三點,是鍾梅芳她們找不出線索和不能理解的地方,其中有很多事情發生得很離奇,我聽完也是覺得這裏麵有些古怪。
鍾梅芳這時又告訴我,說:“先前趙局長向我推薦你,就我個人而言,我不相信什麼鬼怪迷信。但這個案子已經持續多日了,我們重案組還是摸不到頭緒,也隻好請你來試試。”
雖然她的話讓我聽了有點憋悶,但她說的是實話,我願意跟愛說實話的人打交道,便按自己最初所想的,跟她說道:“單看你們一家我還是看不出門道來,得多去幾個別的人家中看看才行。”
“時候不早了,今晚不是我值班,明天再說吧!”鍾梅芳說著就去那邊的衣櫃裏給我翻出了一套被褥,拿給我,讓我今晚湊合在她家客廳睡。
我想這麼晚了再去打擾別人的確不好,何況自己還沒有落腳的地方,睡個客廳當個“廳長”也不是不可以,便跟鍾梅芳道了聲晚安,帶上她給我的被褥來到了客廳。
自己找個地方鋪好被褥,臨睡覺前給母親發了個短信,將自己現在的情況告訴了她,並讓她幫我轉告鬱蘭,好叫她們兩個人放心。
度過了這一夜,當我再次睜開眼睛醒來,已經是第二天的早晨六點多鍾,我是被一道飯菜的香味給勾醒的,這間房子除了我以外隻有鍾梅芳,自己完全不用猜就知道那是鍾梅芳在廚房做早飯。
我想平日裏的鍾梅芳肯定是個合格的母親,不得不說,她做的飯菜很不錯,有點大廚級別的水準。
但她脾氣古怪的這一點就不如她的做飯技術了,按理說我是她家的客人,吃完飯後,她竟然叫我洗碗掃地,還找來借口說她家不是免費的旅館,這幾天要想住的話,就得靠些勞動來換取。
若不是我出來的匆忙,身上隻有田老爺子家支付的錢,還要用來補貼義莊和些家用,自己兜裏沒有閑錢,否則早就忍不下去,在外麵找家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