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的看法問題(1 / 1)

有讀者朋友對我說:看你的書真的很累,本來嘛!已經看到笑到不行卻突然出現一段催人淚下的悲情文字,要不就是看到已經淚流滿麵接下來入眼一大段搞笑。不但情緒轉化相當困難,還可能導致麵部的肌肉活動太南轅北轍而抽筋,所以就問我能不能不要這樣捉弄他這樣的忠實讀者!!

我隻好歎了一口氣,說:不行!這就是我的風格,改不了了!何況看一本書就是在讀一段人生故事,會哭會笑不是很正常幺?哭與笑於之人生,就象黑與白於之斑馬夜與晝與之地球一樣兼容於共不可或缺!

我在這裏可以建議有些同樣看法的讀者可以換一種看法:看到不想看的文字或是害怕看到的文字隻要它才起個序曲你就大膽地跳過去!正如我在看《大唐雙龍傳》的時候隻看徐子陵一樣!也許以後會照顧到這樣兩個細分市場把本書拆成兩個版本:娛樂版和悲情版!

另外有人問我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你的影子幺?

我隻好再次長歎了一口氣,說:不是!根本就是另外一個人,簡直就沒有一點象,我現在雙親健在家中,老妹小時成天和我掐架,我連隻豬都沒有殺過,更不要說是人了,所以這寫的不是我!

那有人一定會怒斥道:好你個胡編亂造賺人眼淚的家夥!

我第三次長長歎了一口氣,說:這本書的IDEA是來自於我的一次失眠,相當字數成形於馬桶之上三尺,全部內容都在電腦上寫成,沒有在紙上落一個字!

在此我要感謝蓋次先生,他的Microsoft

word對我的幫助大到無與倫比!如果讓我在紙上用筆成文,大概隻能寫個兩千個字我就已經手酸頭暈了(這是我在最近的MBA考試中的真實經曆),因為太久沒有握筆了寫這幺多字了,我平時就隻有簽名的時候用到筆!

說到平時隻簽名的時候有的讀者開始不屑了:你是什幺東西,有人讓你簽名?

我第四次長歎,說:我不是東西!我是一個人!生活中不隻是風濕們會讓偶像簽名的,求職信工資條檢討書辭職信你都要簽上你的大名以示這是你親自認可的!

還有讀者對於章節的混亂有點不滿。

我的解釋是:這本書用第一人稱寫了二十五萬字後被人批評個人的痕跡太重,雖然我並不認為個人的痕跡重有多不好。本來嘛!作者寫書總會是帶著自己的觀點,又不是槍手為各大公司撰的軟文或是政客邊上的無行文人們寫的演講稿通篇都是別人的意思!但是用第一人稱的最大好處是寫起來容易,最大壞處是很有可能突然寫不下去,寫著寫著就開始覺得自己在騙人!如果用第三人稱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你會覺得這是在說一個故事,越寫越長越寫越細越寫越覺得故事動人!

所以我就開始改,因為到現在才一個星期,也沒有改多少,在這個過程中也不斷發覺原來的情節需要交待,人物的性格也要豐滿,畢竟這是第三人稱,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所以現在的情況就象拉麵店裏的拉麵師傅在不停地把麵揉勻拉長搓細,這樣的麵吃起來才會有入口滑咬勁足還耐飽!

有人說我的更新很慢,其實因為不斷地改,所以也經常地更新,每一章你要是認真地看一定都有新的東西!我並不想象有些文章一兩千字就發一章,那也有點太沒勁了,不但讀者們看了沒有勁,我寫得更沒勁!

我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是一邊寫一邊改,所以會常去更新前麵的章節,說句不客氣的話,這裏麵沒有什幺廢話的,簡直全是生活,越是有相同生活經曆的人越會欣賞,比如說第一章中的那個,第二章中的那個那個,還有第三章……很多很多!

也許在開始的時候會有很多東西看似沒有頭尾,這是因為故事采用了倒敘和插敘的寫法,所以很多情節要等到後麵才會慢慢放將出來,那時大家才會有恍然大悟的感覺,當然你們也可以隨意在書評上去猜,不過現在已經發出來的文字實在有點少,隻算是冰山的一角,如果大家知道這是什幺意思就可以了!

我希望這本書寫完之後,它的讀者的年齡跨度能大一點,可以堂而皇之地擺在書架之上不怕家人看到,所以應該不會有什幺少兒不宜的鏡頭,而是會有許多科普的東西和一些生活常識在裏麵,畢竟我們是在一個現實的世界裏生活,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總不能看完書以後什幺都沒有得到!

總之一句話:就讓上帝的歸上帝,讓撒旦的歸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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