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瀲灩道:“這位寫歌的是樂壇鼎鼎有名的音樂才子,叫做張小夕。”
“啊。張小夕?我超級喜歡他的歌哦。”秦浪覺得好嗨。
張小夕寫了許多打動人心,膾炙人口的歌曲。
他的文字創作就像一把溫柔刀子,一刀一刀地刺入聽者內心最難觸及羊腸小道。
那種最不為人道的感覺,那種最說不出口的傷痛,都被他風輕雲淡地表達出來。
他將哀傷寫成清風,無情寫成輕浪,將每一種感情都解剖得絲絲入扣。
秦浪喜歡的不少多歌曲,都出自他的手筆。
明瀲灩踟躇表示:“張小夕很有才華,可是很孤傲,很狠跩。”
這是妥妥的持才傲物啊。
秦浪揚眉:“噢,比哥還跩嗎?”
很好,他超級想要看看他的廬山真麵目。”
張小夕的歌詞不食人間煙火。不知他在現實裏會長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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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傲的人,往往從足足在可以表現其個性的家。
張小夕的家位於山頂的頂端,有種高處不勝寒,險峻陡峭的感覺。
然後,秦浪看見崇拜的張小夕,慵懶地從樓上走下來。
他的頭發濃密,好像草堆那樣蓋在頭上,一副剛睡醒的模樣。
他掛著黑框眼鏡,內雙的眼睛看起來像貓一樣感性。
他在腋下夾著一本小說,書名為《貼身小神醫》。
明瀲灩說明來意:“張小夕,我來買你寫的那首《吊兒郎當》。”
張小夕打了個長長的嗬欠:“那是一首男人唱的歌,你買來幹嘛?”
“我買給我新簽的歌手。就是他……”明瀲灩指了指秦浪。
張小夕微張火眼金睛:“不賣,看他那副貓樣,就知道是圈外人。”
他的歌不是菜市裏的菜,不是誰都賣的好不好?
要唱他的歌,要嘛聲線好,要嘛感情豐富,要嘛唱得動人……
一首再好的歌,如果歌者唱不出精髓,就跟鹹魚有什麼分別?
明瀲灩哀求著:“張小夕,大家這麼熟,你不是這點麵子都不賣給我吧?”
張小夕認真說著大條道理:“我和你熟是一件事。我的歌不賣給你,是因為你的歌手不適合。這兩件事要分開來說,懂嗎?”
秦浪覺得,他是個特別有原則的人。
這樣的人才能寫出好的歌詞。
這時候,偏廳走來了一個濃眉大眼,五官端正,風度翩翩的美男子……
他正明瀲灩的前男友,也是小蘋果的生父,王高原王公子。
王公子怒瞪,喉嚨好像會噴火一樣:“明瀲灩,你來買歌給小狼狗唱嗎?”
剛剛他隔著屏風的偏廳,就認出明瀲灩的聲音。
她是天後,嗓音特別,獨樹一幟。再說,他們曾經相戀,還生下了小蘋果。
“這位是我新工作室的合夥人,叫做秦浪。”明瀲灩並不知道二人認識,所以賣力介紹。
王公子的聲音具攻擊性:“不好意思,這首歌我已經買了,你來晚一步。”
原本,他剛剛還在考慮要不要買下這首歌。
而秦浪的出現,讓他確定無論如何都要買下這首歌。
他在京城的時候,曾經在眾目睽睽下被秦浪搶走了未婚妻梅千尋,真是丟臉丟到老垃圾啊。
沒想到再次見麵,他卻發現自己的舊愛明瀲灩,竟然秦浪表現得親昵親近的樣子。
靠,這一看下去,兩人就是有幾腿的模樣……
“我是不羈的馬,踏過田蹣跚花。
散漫是我的態度,不代表我不什麼都不在乎……”
秦浪輕哼了幾句《吊兒郎當》的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