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臣的覆滅不值得同情
亮相
作者:宋石男
權臣,是皇權時代的特有品種。在憲政民主的框架下,幾乎不可能出現權臣。因為個人的政治權力不論在時間還是空間上,都是有限的,隨時可以被收回。任何人都不可能持續膨脹地掌握政治權力。
權臣與皇權的關係,常常充滿張力,二者既有對立,又有合作,隨著時局的變化而不斷轉換。權臣之興起,必須依托皇權支持。權臣本人往往也一度對皇權的鞏固和發展貢獻不菲。但隨著勢力壯大,權臣會部分攫取、侵奪皇權,對皇權形成威脅,最終又被皇權清算。
有清一代,中央集權程度達到中國皇權時期的頂峰,故而並未出現太多權臣。史學家楊珍曾做過統計,認為清代真正能達到權臣地位的隻有7人,其中鼇拜是排名第一的強勢人物。
鼇拜是滿清鑲黃旗貴族,三朝元勳。他以軍功起家,1644年,清兵攻陷北京,多爾袞考核群臣功績,鼇拜以“忠勤戮力,晉一等子”,可說是戰功赫赫,為清王朝貢獻卓著。
1661年,順治遺命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為輔政四大臣。鼇拜軍功最高,但因資曆、威望等緣故,名列第四。他不甘於此,遂傾力施展諸種擴權、奪權手段。
奪權第一要義,是擊倒政敵。鼇拜先是借圏地換地之爭,殺尚書蘇納海、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鼇拜就此成為四輔臣中政治實力第一的權臣。
等到1667年,康熙滿14歲親政,四輔臣的政製安排理應退出曆史舞台。此時,索尼已死,蘇克薩哈要求辭職,還政康熙。鼇拜不甘心退出權力中心,遂裹挾遏必隆,對蘇克薩哈發動致命攻擊。他誣陷蘇克薩哈請辭是“背負先帝”,“別懷異心”,更羅織24條罪狀,要將蘇克薩哈斬首抄家。康熙以“核議未當,不許所請”。鼇拜在殿前對康熙疾言厲色,恐嚇要挾,剛親政的康熙羽翼未豐,無法抗衡鼇拜,蘇克薩哈遂被處絞刑。
此後,鼇拜的權力達到頂峰。學者楊珍總結了鼇拜在權力頂峰的四個特征:一是蔑視皇帝,飛揚跋扈。他常在康熙麵前對部臣高聲喝問,還拒絕執行康熙的旨令。二是將朝廷治權私人化。一切政事,鼇拜先於私家議定,然後施行。三是部分掌握生殺大權。前述誅殺尚書蘇納海、輔臣元老蘇克薩哈等人,均是其擅權決殺的得意之作。四是部分掌握人事大權。“所喜者舉薦,所惡者陷害”,大力培植私黨。行政權、司法權與人事權本是皇權至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卻為鼇拜逐次侵占或部分侵占。
任何一個稍有抱負的帝王,都不可能容忍鼇拜這種權臣。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與近臣索額圖密謀,支開京城中鼇拜的親信,在鼇拜入朝時,密令庭前布庫少年們將之生擒下獄,並宣布鼇拜30條罪狀。本應處革職、斬立決,但康熙帝念其往日功勳,將其免死禁錮。不久,鼇拜在禁所死去,死因至今未有定論。
值得注意的是,鼇拜的覆滅,不是他一個人的覆滅。絕大多數權臣的周圍,都會形成一個以其為核心的利益集團。鼇拜的利益集團,勢力盤根錯節,深入政體骨髓。鼇拜被擒後,其黨羽也或死或革。不過,並沒經過軍事流血,也未引發社會重大騷動,故而有人評論康熙處置鼇拜案說:“聲色不動而除巨惡,信難能也。”
康熙固然是一代政治強人,但滅鼇拜集團而不引發政體或社會巨變,也並非全因他的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當知,在皇權時代,不論某人如何位極人臣,其權力都隻能由皇權授予、確立和保障。
權臣與皇帝之間的鬥爭,隻是上層政治人物的角力遊戲,它關涉到高層權力的再分配,但對整個國家的走向、政體的變革、民眾的福祉,並無太大影響。
那些被誅滅的權臣,既是皇權的支持者、既得利益者,又是皇權的偷窺者、僭越者,最終還成了皇權的專政對象。以此觀之,當權臣在權力最熾熱之時,其人生已帶有某種不值得同情的悲劇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