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 一枚糖果(一)
當在我初中時期剛開始練習寫小說的時候,臨摹的對象是偵探推理文學,這種作品一般不死上幾個人是說不過去的:毒殺、槍擊、勒斃、溺亡、刀捅、石塊砸腦袋、推下懸崖……死亡是偵探小說的必需品,卻又那樣輕易和廉價,對於大部分讀者來說,他們更關心凶手的動機和手法,很少關注受害者的故事和感受(生前),誰叫偵探推理玩的就是智商而不是情商呢,考驗的是智慧而不是情感,尤其是福爾摩斯先生這樣的天才偵探。這個情況的改善,是到了《名偵探柯南》裏,每次真相大白,目暮警官或小五郎經常要補刀一句、升華一下人文主題:“難道因為這個就可以殺人嘛?!”配上比剛看到屍體時還要嚴肅的表情,很主旋律有沒有?甚至已經形成了套路,套得大家都忽視了這句公益廣告潛台詞:珍愛生命、遠離謀殺。
在幹掉了差不多一個加強連的倒黴配角之後,我在高中時代寫起了校園言情,角色的死亡率大大降低,但一出現,就必定是車禍或者絕症。我後來算了一下,有兩個女主角死於解放卡車或者18輪集裝箱大卡,一個男配角死於墜樓,一個男主角死於心髒病,男主角的母親死於癌症,以及忽然玩消失的女二號、忽然出現的有錢的親生父親——看上去很狗血?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些都是我18歲以前的光榮事跡,那時的我沒有見證過真實的死亡,所以讓作品裏的角色去死,就像用衣袖擦掉桌子邊角上的一星半點灰塵那樣輕易,年輕的我比成吉思汗、教父科萊昂或者曼森家族要冷血得多,認為他們的死亡天經地義,死得其所。
可是轉折點發生在我大學二年級,我們學校裏發生一起車禍,兩個騎摩托車的男生在轉彎時沒把控好,車速太快,車子側翻,兩個人斜飛出去,腦袋雙雙磕在馬路牙子上——以上這些自然是後來聽人描述的,因為轉角那個地方是網球場,當時有四十來個上網球課的學生目睹了這些——我和我同學路過的時候,事故現場圍了一大堆人,罹難者被蓋上了白布,隻露出四隻腳,可以認出來一雙氣墊運動鞋和一雙平底休閑鞋。
這可能是我從小到大第一次在火葬場之外見到屍體,感謝那塊白布,我沒有留下什麼心理陰影,感謝那兩雙再普通常見不過的鞋子,讓我重新審視了一下以往作品中的死亡:哀傷的死亡,驚恐的死亡,憤怒的死亡,卑劣的死亡,悲壯的死亡……它們都敵不過那兩雙鞋子,那兩雙可能你買過、我也買過的鞋子。
可能很多人會以為,一個小說家經曆某件事情之後,不再輕易將人物寫死,那麼那件事情一定很激烈,很殘酷,很血腥,很震撼——最好是一場海嘯一場地震一場屠殺什麼的——但並非如此,那可能是別人的經曆,而不是我的。就隻是那兩雙鞋子,改變了我之後的創作態度,我第一次認識到,死亡的威力和弱點,都在於它的真實。威力在於它能在現實生活裏終結一切,弱點在於在小說的虛擬世界中,死亡最好要有充分的動機。很巧的是我的另一個同學認識這兩個死者,他後來告訴我,這場車禍沒有玄機,沒有酒駕,沒有毒品,沒有失戀,就是兩個平時習慣開快車的人一時大意了,轉彎時正對麵開來一輛慢行的汽車,摩托車太快下意識避讓,慌了神,出了事。作為學生,你當然可以把這個真相寫進自己的人人網日誌,但要是作為小說家就這麼寫進作品,讀者會一臉納悶:嗯?就這樣?就這樣玩兒完了?讀者可能更願意接受這兩個人當時在車上打電話或者發生了爭吵或者有一個人中了咒怨蠱毒在轉彎時看到了可怕的幻覺……
而對於筆力尚淺的大學二年級的我來說,這是兩難的選擇,你是如實描述死亡的真實,還是屈服於讀者的固定思維?我的答案是投機取巧,讓角色輕易不要死。那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我都在刻意規避死亡,唯一的例外,就是將那場車禍真實地【還原】到小說裏——毋庸置疑,兩位死者都是配角,他們的死亡隻是一個開場,為後來的故事發展提供了一個【意外】的誘因。
大學二年級到畢業三年後,我作品中的死亡越來越少,隻有一個男配角死於郊區的車禍。直到2009年,湖北出了一個新聞,三個大學生為了救落水少年而溺亡。那件事情對我觸動很大,我根據新聞上的名字去了他們的人人網主頁,上麵有無數慕名而來的大學生們“一路走好”和紅蠟燭的留言——但有一個學生沒有人人網賬戶,我就想,為什麼他沒有呢?或者,假如有,但是沒有允許訪客查看的權限呢,他會是怎樣一個人?他們生前都是怎樣的人?於是短篇小說《火花勳章》就誕生了,上來就告訴讀者,裏麵的四個大學生都為了救人去世了,我不想太多去描述意外發生時他們的故事,我也不願意去描述意外發生後的那些新聞故事,我想知道,我想描述的,是意外之前,死亡之前,那些生命的普通和弱點,就像那兩雙鞋子,普通,隨處可見。於是四個性格、背景、境遇截然不同的男生女生在小說裏呈現了出來,他們的無奈、困惑、沮喪、失落,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有過的那些低穀期那樣——這個時候我已經不去【考慮】是否真實,而是【認定】了真實,小說的人物並不是真實新聞裏的人物,但他們在死亡和真實麵前都已經無所畏懼,我終於知道了描寫死亡的真諦:死去,是小說作品裏【死亡】的配角,【活著】,才是它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