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曆史檔案中的一封將軍信
曆史記憶
作者:蒲潤洲
姬永明,係河北省赤城縣大海陀鄉閆家坪村人,生於1909年,卒於1950年。平北抗日根據地開辟之前,他是閆家坪聯莊會首領;平北抗日根據地開辟之初,他接受我黨的抗日主張,率聯莊會參加八路軍,為創建平北特別是龍延懷聯合縣作出了一定貢獻。解放戰爭期間,不慎落入國民黨軍隊手中,後由群眾聯名保釋出獄,任過一段時間的偽職。建國後,趕上“鎮反”運動,被懷來縣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殺人罪判處死刑。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在征集黨史資料的過程中,原平北地區的一些老同誌反映:姬永明對開辟平北抗日根據地有功,後來雖然任過偽職,但無主要罪惡,不應被我政府處決。特別是原平北地委書記、軍分區政委段蘇權將軍多次提出:姬永明是按照黨的統一戰線政策,被我八路軍收編過來的,擔任過龍延懷遊擊大隊長,打鬼子很勇敢,為開辟平北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隨後,懷來、赤城、延慶縣黨史及政法部門對姬永明一案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最終宣告姬永明無罪。
作為一個地方黨史愛好者,我特別關注姬永明這個特殊的曆史人物。1998年我調到赤城縣政協專職搞文史編撰工作後,繼續把他作為研究的對象。10年前,我到赤城縣檔案史誌局查閱姬永明卷宗,發現其中有覃國翰將軍的一封信,隨即抄在了本子上,留作資料研究。這些年來,我多次研讀此信,感慨至深,覃將軍那公正的態度,鮮明的立場,凸顯了一個共產黨員實事求是的精神,讀後有一種醍醐灌頂、振聾發聵的力量。我想,如果將其公開發表出來,將會產生更大的教育意義。整理這篇文稿前,我再次來到檔案史誌局,將抄在本子上的信與原信作了核對,以免出錯,同時對覃將軍信的個別詞句作了注解,現公諸於眾,以饗讀者。
信的原文是這樣的:
編輯部①:
中共赤城縣委黨辦②的姬有銘③一文,我反複看了數遍,真使我不安。我是當年平北分區司令員、地委軍事部長、地委常委④。寫黨史嘛!一定要(以)唯物主義者的精神來寫,實事求是,不能隻講唯物主義,做的唯心主義,這樣做違犯曆史唯物主義,是對曆史不負責任的。我提出一點意見。
寫姬一文⑤,寫得不夠好,特別是對他在平北地區的地位和作用,講的有些含糊,也(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這樣寫是不符合唯物主義的。最重要對他結尾的那部分交待不清,(是)更加令人氣憤的。我認為組織上執行錯誤政策,是殺雞取蛋的政策,雖(顯)然是錯誤的。過去彭老總曾執行這個政策,把袁文彩、王佐殺害了,以後給他們平反,井岡革命文物裏有資料為證。平北分區的作法與彭老總的作法(是)相似的,但我們還不承認錯誤。假如沒有袁文彩、王佐的貢獻和作用,毛主席想上井岡山是很困難的,更不(可)能建成紅色革命根據地。平北地區革命抗日根據地若沒有姬有銘的貢獻和作用,要想在這個地區落腳插根是有困難的,更不要說我黨(是)要在敵後抗戰的。平西區黨委⑥提出三位一體“鞏固平西,堅持冀東,開展平北”⑦就是(會)變成空話。當時,分區司令部能在大海陀⑧成立嗎?隻靠他對抗日的貢獻和作用,才能把第十二軍區⑨司令部成立,南北部隊才能統一指揮,堅持敵後抗戰,最後取得勝利!當時敵人一發現我軍分區成立,四麵八方的敵人都來進攻掃蕩,就不讓我分區司令部存在。終年的掃蕩,連掃蕩了三年。敵人企圖把我分區趕回平西,我就不走。而是(隻)有悲觀失望的人,必須(才會)把分區司令部放回平西不行。怎樣處理:
一、要他(赤城黨史辦)重寫;
二、重寫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不能歪曲曆史,必須給姬有銘平反⑩。
以上(是)我的意見,請考慮為盼!
覃國翰
(1983)2.18
注:括號內的文字為筆者所加
①編輯部:指平北抗戰史學會編輯部,又稱平北抗日鬥爭史調研組。責任編輯前期為張炳直、鞠盛,後期為張進軍,先後編輯出版《巍巍海陀山》四卷。赤城黨史B54·52號卷宗中有說明:“覃司令員通過平北戰史編輯部轉給我們一信。指出我們有左的思想束縛,沒有實事求是地對姬永明作出評價。”
②中共赤城縣委黨辦:即中共赤城縣委黨史研究辦公室,簡稱黨史辦。該辦1996年與赤城縣檔案局、赤城縣地方誌辦公室合並為赤城縣檔案史誌局,保留黨史研究室牌子。
③姬有銘:又名姬永明,赤城縣(原龍關縣)閆家坪村人,地主出身。七七事變前後,出任閆家坪聯莊會會長,打擊土匪,保護鄉親。1940年,姬永明接受我黨統一戰線主張,同意將聯莊會改編為龍延懷縣大隊。不久又編入平北遊擊支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姬永明擔任第一大隊大隊長。姬永明曾先後參加葫蘆套、東山廟、閆家坪、獅子溝等戰鬥,表現勇敢。1941年6月的一天,部隊轉戰到延慶縣車嶺村,遭到偽滿洲軍襲擊,姬永明負傷。傷愈後,他調到平北軍分區任參議。1943年春他參加了晉察冀邊區第一屆參議會。1946年,在軍分區即將轉移前夕,他回家與親人告別,途中與國民黨13軍遭遇,被圍困在村裏,為使群眾免遭毒打,主動承認自己是姬永明,被關押進國民黨延慶監獄。後72村群眾聯名以姬永明不再為共產黨辦事上書延慶國民黨當局,得到保釋。後姬永明曾出任偽龍赤“金剛隊”隊長。1948年12月30日,姬永明被懷來縣公安局抓捕。1950年9月10日,由懷來縣人民法院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