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簽證

何謂簽證?它有哪些內容?

簽證是指一個國家的國內或駐外的主管機關,在別國公民所持護照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證件上蓋印、簽注,表示準許持護照(證件)人入出或經過該國國境的一種許可證明。

有效簽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簽證類別,如外交簽證、公務簽證、普通簽證等,一般都用符號表示;

簽證作用,如入境、過境、移民、非移民等簽證;簽證有效次數、簽證號碼,簽證有效期有的隻有幾天,有的則長達數年乃至永久有效;

入出境口岸,如指定口岸,則必須由此入出境,如未注明口岸,則可從該國任何對外開放的口岸入出境;

偕行人數,應寫實際數目;

簽發簽證日期,簽署機關印章和簽發人簽名;

有的國家的簽證還有持證人的姓名和準許在該國停留的期限。

我國公民因公務出國前往某些訂有互免簽證協議的國家可以免辦簽證外,公民因私出國前往其他國家都必須辦理簽證,才能被允許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