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國,應承擔哪些義務?
公民申請出國,必須承擔如下幾個義務:
1.交驗證明的義務,並如實回答有關的詢問;
2.接受邊防檢查的義務;
3.辦理戶口登記的義務,短期出境的辦理戶口暫時出境手續;移居國外的,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出國返回時,憑護照辦理恢複常住戶口手續;
4.維護國家榮譽和安全的義務。一是出境後不能參加特務、間諜組織,不能接受危害我國主權、安全和榮譽的派遣任務,不得泄露或提供任何危害國家利益的情報或資料;二是要遵守和服從前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依法辦理各種手續,不發生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