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物歸原主(1 / 2)

我看對方的眼神,一直處於躲躲閃閃的狀態,很明顯,怕這些事情牽連到自己,不過有一句話叫做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個小村莊裏麵的人看起來並不算多麼富裕,其實我倒並不是看不起他們,隻是恰巧在這個關頭,特事特辦。

我從兜裏麵拿出200塊錢,遞給大個頭,這時候周圍正好沒有人,這個大個子直接就把錢收了起來,立刻把我叫到了一個沒有人的房間裏。

進到房間之後,這大個頭,收了錢,也就換了另一副嘴臉,他立刻把笑容堆在臉上,雙手不斷的在胸前搓著問:“這位客人,你有什麼想打聽的呀?要知道這可是殺人案件,能不受到牽連的話,大家都盡量躲得遠遠的,我也是個生意人,你懂的!”

我笑著喝了一口對方遞上來的茶,接著說:“其實我就想打聽幾個事情,也沒有什麼這麼大驚小怪的,再說了,我有親戚朋友也是警察,倒並不怕這個,若我能夠在警察來之前就把案件給調查清楚的話,而是幫了大家的忙,你說對吧!”

我說的話我知道,大個頭根本絕對不會讚同,但是盡管如此,對方收了我的錢,還是一臉笑容的,假裝的表示點頭。

於是我就接著問:“你有沒有見過一個女人,就是和這個旅店老板有關的女人!”

我說完話之後,就把那女人的畫像拿了出來,這大個子看了一眼畫像之後,立刻戳了戳自己的臉,對著我說:“這女人我倒是知道,你問我還真是問對人了,我在這個村莊裏住了幾十年了,是這土生土長的人,而這女人的故事也是十年前才發生的事情,你換了別人去問,可能還真就不知情呢!”

我也懶得聽對方給我這麼多的廢話,我要求對方直接給我挑主要的內容說。

原來這個女人,按理來說是旅店老板的未婚妻。

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這老板在十年前來到這裏做生意,一開始的時候生意非常的不景氣,經過各方的打聽,自己的調研,這才通過幾年的時間讓自己的生意慢慢的好轉了起來,不過也就在這段工夫裏麵,遇見了一個姑娘,這姑娘就是照片上的女人。

據說這姑娘也是個外地人,來到村子裏麵單獨居住,不過誰也不知道,這個姑娘來到這村裏的目的,而這個老板當時也沒有仔細問兩個人,就這麼一來二去的成為了情侶,並且共同過上了同居的生活,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之後,這兩個人決定舉行婚禮,可誰知道在婚禮之前的一個禮拜的時間,村子裏來了一批穿著黑衣服的人,這些人一個一個的,看起來窮凶惡極,您在村子裏經過排查之後,找到了這個姑娘,並且要把這個姑娘給帶回家,這時候老板才知道,這個姑娘原來是外地的一個大戶人家,也就是說千金大小姐。

當時老板和這姑娘已經是如膠似漆的關係,老板出麵解釋說自己已經和這姑娘定了親,成為了夫妻。

可是那些人根本就毫不理會,當他們把這件事情告訴這姑娘家裏的時候,姑娘的家人是千般反對,不過當時的老板還是很天真的,就以為這姑娘和自己呆了這麼長時間,一定會相親相愛,就算是姑娘家裏人反對,隻要共同渡過苦難,一定會想辦法能夠結為連理。

畢竟這三年來,這老板幾乎把做生意的錢全都花在了這位姑娘上,由於這姑娘的千金大小姐,生活花銷也比較大,幾乎把整個老板的家產全部給吃空,但是老板對於這一點來說也一點都不在意。

但可惜的是,一旦麵臨現實,一切就和想象的不一樣了,工人的家裏人看姑娘說什麼也不肯自己走,於是就決定斷絕這姑娘所有的經濟來源。

跟姑娘在一起三年的老板,以為這並不算是什麼困難,可沒想到這姑娘一聽到要斷絕自己的經濟來源,立馬反悔了,決定和老板分開。

老板是各種哀求,但這姑娘已經是心鐵定了,要離開,說什麼也要走,於是老板就肯定這姑娘能不能在住上一晚敘敘舊等,明日天一亮,自然會送這個姑娘離開。

當時這姑娘可能以為老板是個老實人,而且在一起這麼長的時間,都已經知根知底了,於是就決定再多賠他度過良宵一夜,也並不算什麼,反正都住了三年,也不差這一天,但實際上,畫龍畫虎畫骨難,知人知麵不知心,這老板根本主要的目的並不是一夜春宵,而是動了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