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強買才能不挨餓(1 / 1)

我有一個主意。阿誌好像深思熟慮過以後才告訴我的,其實我還是比較習慣於他的一時衝動。

主意?幹什麼的主意?我問他。

阿誌:當然是吃餅的主意了。

我:那人不說了嗎,光買餅他不賣。

阿誌:那咱們就隻能強買強賣了。

我:怎麼個強買強賣法?

阿誌把嘴湊到我耳邊說了他的主意,口氣吹著耳垂,癢癢的。

能行嗎?我問。

試試看吧,沒問題。阿誌說完就往回走,逼迫著我也懷著忐忑的心情跟著他。

我們站在離那人的爐子大約二十米的地方,等待著,直到有兩個女的踩著高跟鞋過去買他的烤肉。

上!阿誌一看時機來了,衝我說了這個字之後就疾奔過去,我也在他話說出口的同時跟上。

我們分工很明確。阿誌跑過去掀開他放餅的筐裏的那層布之後,飛速地拿了一摞餅就跑,我則將早就掏出的四塊錢扔到他的麵前之後,也撒腿就跑。

大哥,對不住。跑的時候我說了這句話,不知道他聽見沒有。

這就是我們強買的計劃,既然他不賣,那我們就隻能搶了。其實說搶也不恰當,我們是付了錢的。

我和阿誌商量好了,他那餅最多五毛錢一個,我們實施計劃的時候,阿誌拿五個餅,我扔給他四塊錢,合八毛錢一個,也沒讓他吃虧。

我們是霸道的土匪,也是厚道的竊賊。

我們這一係列快速的動作使得烤肉的青年先是錯愕,待反應過來喊了聲“站住”就追我們,但我回頭看的時候他已經回到攤前,隻是罵了我們兩句便作罷。

他肯定在擔心他一跑攤子沒人管了也許會損失更多;再者我也是給他扔了錢的,即使他並不願意交易。

這個世上不總是有很多人以超出成本之外的額度與你交易,你的確不情願,但卻又沒有失去什麼,最主要的是施予者也得到了利益。那誰賠了呢?

我們兩個施予者在跑到累得不行的時候才停下來。我的確轉頭看到了那人沒有追上來,但誰知道他會不會是像酒廠保安那樣的高手呢?沒準比酒廠保安還牛,做完那單生意之後依然可以輕鬆地追到我們。

但我想多了,他並沒有追上來。

我們兩個在路邊一個長木凳上坐下,喘了半天氣才來得及看我們的勝利果實:阿誌下手狠了,他拿了七個餅。

不是說拿五個嗎,你怎麼多拿了倆?我問他。

我哪兒知道去,我就怕拿少了,看那個筐裏有一摞,就都拿了,沒想到還多兩個,咱們賺了!阿誌有些小得意。

我卻開始失落,感覺很對不起那位烤肉大哥,強買了人家的餅卻少給了他錢,這是我萬不能接受的。

但當疲倦褪去,餓意襲來的時候,我的愧疚也就不見了。

分配的數量你一定猜出來了,阿誌四個,我三個,這是一個合理的分配方式,無論我還是阿誌都這麼認為。

我感覺自己吃得很快,但當我吃完第三個抬起頭來的時候,阿誌已經站起來了。我想即使我分到四個他分到三個的話,那麼依他的速度,最終肯定還會是他吃四個。

這裏的夜晚很悶熱,偶爾一陣涼風吹得身上直起雞皮疙瘩,我腦海裏會不時浮現《寶貝計劃》裏陳寶國說的那句話:我要把這裏建成一個大冰窟。如果可能,我希望他能先在我周圍建一個。

我吃完我的最後一口,從凳子上站起來,用沒有油的另一隻手擦了一把臉,對阿誌說:走,我們去找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