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搶歌(1 / 2)

吃飯途中,周文海接了一個電話,頓時哭笑不得。

見他望向自己,鄭銳鬱悶:“又和我有關?”

“可不是?有電視台的人都把電話打到我這裏來,想要邀請你參加節目,去不去?真的,你也得找個經紀人,幫忙處理這些事情,不然以後你會煩到死。”周文海提醒道。

因為鄭銳的手機號碼剛換沒多久,知道他號碼的人屈指可數。

他的新歌出來後,跟趙菲的歌一起掀起一陣旋風,加上兩人的歌都是內容積極健康的經典好歌,盯上他們的電視節目可不少。

鄭銳愣了愣:“那麼快嗎?”

“快嗎?我剛從舞台下來,珍姐就跟我接到很多電視台的邀請。”趙菲笑道。

鄭銳翻白眼,暗中吐槽:這能比嗎?

“不過,周先生得沒錯,還是找個信得過的人幫忙處理這些事。”趙菲也提醒。

像鄭銳這種忽然爆紅起來的,接下來不僅僅是電視台,還有歌手的邀歌等,自己有時候不好意思拒絕,有經紀人就不一樣,經紀人扮黑臉。

周文海也點頭:“是這個理,才不容易得罪人。”

反正有經紀人背黑鍋,要經紀人可不僅僅是為了接通告的,有些抗拒的事情,可以讓經紀人去拒絕,讓他背鍋。

鄭銳是被經紀人坑怕的人,一時間不好接受這種建議。

“再吧!暫時應該是不需要,目前我隻是想單純做點音樂,寫歌、唱歌。”鄭銳真誠地道。

見鄭銳真摯的表情,周文海和趙菲都心中一肅,或許也隻有這樣對待音樂的人,才能寫出那麼好的歌來。

每一位認真對待自己職業的人,都應該得到尊重。

尤其是趙菲,她挺敬佩那些純粹的音樂人,感覺很難得。畢竟娛樂圈是一個大染缸,能讓自己不受外界影響,真的很了不起。

“適當的節目還是要去的,你要是感覺沒必要賺那麼多錢,不跑商演就是。”周文海跟鄭銳道。

其實,商演才是歌手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一場商演幾萬、十多萬,甚至幾十萬不等,賺錢比較快。

否則,單靠歌曲的電子專輯的收入,養活一位明星歌手可不容易,不是所有人的歌都像鄭銳他們的銷售那麼好。

鄭銳深有感觸地點頭,以前在組合的時候,跑商演是家常便飯。

“剛才是什麼電視台?什麼節目?”他問道。

“南方電視台的音樂最前線,在眾多音樂節目中,算比較好的,知名度也高。”

“他們也請我了。”趙菲開口道。

鄭銳聞言,答應道:“行吧!那就去一趟。”

周文海頓時露出笑容,其實剛才找他的,是他的大學同學,目前是南方電視台音樂最前線的總PD。

老同學求到他的麵前,讓他也倍有麵子。

當然,他也沒有坑鄭銳。南方電視台的音樂最前線,差不多是嶺南地區最具知名度的音樂節目,評價很高。

歌手新歌宣傳,最想要上的節目,就是音樂最前線。

“好,我跟他們一聲,讓他們好好招待。”

這時候,包間傳來敲門聲,趙菲的經紀人珍姐一臉驚喜走進來。